外部勢力干預 更證「主子」為「奴才」張目

  陳子遷 吉林省政協委員 香江聚賢法律專業人才委員會主任

  日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已進入結案陳詞。廣大市民翹首以待,司法公義將得以彰顯。此時外國亂港勢力明顯狗急跳牆了,頻頻在國際上製造輿論壓力,惡意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公正,企圖搭救黎智英,可謂欲蓋彌彰,更充分證明彼此是「主子」與「奴才」的依附關係。

  早前七國集團快速反應機制成員發表所謂「聯合聲明」,公然污衊抹黑香港警方執法行動,詆毀香港國安法。他們顛倒黑白,誤導公眾,明目張膽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妄圖抹黑香港國安法、破壞香港法治。他們把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違法行為美化為「言論自由」,將依法通緝說成「越權行為」,將具有域外效力的法律抹黑為所謂「跨境鎮壓」。

  基本法第二條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十九條也申明香港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八十五條除了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也保障「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任何抹黑、干預都動搖不了中央和特區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的堅定意志,都阻擋不了「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大勢。

  香港司法公正 享譽全球

  香港司法歷來廣受環球的信任與推崇,在《2024年法治指數》中,香港排名傲視國際,全球排名23,遠遠領先於那些對香港法治與人權狀況指手畫腳的西方國家。

  反觀美國從立國初期便訂立了各種各樣的涉情報收集、反間諜、反恐、監聽通訊的法規,大大小小不下二十部國安法律。「9∙11」恐怖襲擊更為美國當局監視國民提供絕佳藉口,僅僅45天就快速訂立出嚴苛的《美國愛國者法案》,全面賦予執法部門更多手段與權力,進行所謂「打擊恐怖主義犯罪」。英國同樣有逾250部與國安及反恐相關的法律、規章及命令,持續不斷地收緊國安條文,變相限制民眾自由。由此可見,西方反華勢力一方面打着「國家安全」的幌子,在本國訂立大量嚴刑苛法,限制人權;另一方面,卻打着捍衛自由的名號,顛倒黑白,對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說三道四,其雙重標準的虛偽本質暴露無遺。

  控方在庭上指控黎智英的書面結案陳詞長達860頁,披露了大量板上釘釘的證據,可謂罄竹難書;無論如何都不是外國勢力單靠捏造事實,操弄輿論就能輕易推翻的。黎智英甘當美國「以港遏華」的馬前卒,他創辦的《蘋果日報》多年來持續刊登煽動性的不實報道,長期與境外反華機構保持密切聯繫,鐵證如山。美國等西方國家則通過黎智英在港滲透政治勢力,兩者「裏應外合」,是「主子」與「奴才」的依附關係。

  美西方說一套做一套 貽笑大方

  外部勢力長期把法治、人權掛在嘴上,卻講一套做一套,不遺餘力地為自己的外國代理人撐腰打氣。他們嘩眾取寵為黎智英張目撐腰,鳴冤叫屈,無非是充分榨取黎智英的利用價值,妄圖通過保住黎智英這個「棋子」,從而延續「以港遏華」的險惡目的。

  香港法官秉持依法審理、不偏不倚的公正精神,無畏無懼地維護法治公義及保障社會秩序。自修例風波後,反中亂港勢力不擇手段干預本港司法,各種污衊抨擊層出不窮,國安案件開審後,他們依然賊心不死。然而,無論外部勢力如何威脅「制裁」法官、恐嚇法官、勸退終院海外法官,終不能撼動香港司法獨立、法治精神半分。香港的法治水平一直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認可。回歸祖國以來,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保持了普通法體系,司法獨立得到充分尊重,法治指數長期位居世界前列。廣大市民依法享有各項權利與自由,人權亦受到憲法與基本法的堅實保障。香港的司法獨立、法治精神在國家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更加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