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快建設統一碳市場 2030年形成合理碳定價機制

  香港文匯報訊 新華社25日受權發布《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指出中國將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碳市場,有計劃分步驟擴大實施範圍、擴展參與主體,營造更加公平公開透明的市場環境,努力實現碳排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推動傳統產業深度轉型,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

  完善碳質押碳回購等政策

  意見提出「兩步走」主要目標:到2027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實現重點領域全覆蓋。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額總量控制為基礎、免費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成誠信透明、方法統一、參與廣泛、與國際接軌的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形成減排效果明顯、規則體系健全、價格水平合理的碳定價機制。

  目前,中國已建立重點排放單位履行強制減排責任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激勵社會自主減排的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根據意見的相關規劃,在發展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方面,將進一步豐富交易產品,擴展交易主體。

  在豐富交易產品方面,意見提出,要穩慎推進金融機構探索開發與碳排放權和核證自願減排量相關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溫室氣體減排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碳質押、碳回購等政策制度,規範開展與碳排放權相關的金融活動,拓展企業碳資產管理渠道。以全國碳市場為主體建立完善碳定價機制,充分利用全國碳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為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有效的價格信號。

  適時引入其他非履約主體

  在擴展交易主體方面,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規範開展碳質押融資業務,穩妥推進符合要求的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適時引入其他非履約主體。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逐步引入符合條件的自然人參與交易。

  意見並提出,要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相關碳市場機制規則制定,推動全球綠色低碳公正轉型。加強國際磋商和對話交流。加強碳市場領域交流合作,推動技術、方法、標準、數據國際互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