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法律界瘀血 杜絕煽暴惡行
文平理
竄逃澳洲、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通緝的任建峰,多年來作惡多端,禍港煽暴,多行不義必自斃。
本月15日,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宣布,律師紀律審裁組於7月22日裁定對任建峰的一項申訴證明屬實,任建峰的不當行為屬於重大和嚴重,故將其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此舉剔除害群之馬,切實捍衛法律工作者的尊嚴,樹立社會及行業正氣。
利用律師身份助紂為虐
早在違法「佔中」期間,任建峰作為激進分子,一手策劃罷免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的陰謀,進而食髓知味,多年來利用律師身份助紂為虐,以法律工作者的光環包裝自己,為反中亂港活動推波助瀾,是反中亂港團夥的得力棋子。
2015年初,任建峰成立「法政匯思」,並擔任首任召集人。這個被稱為「公民黨B隊」的亂港組織,其後多任召集人均與何俊仁創立的律師事務所關係密切,甚至在其中任職。不少「法政匯思」成員在反中亂港活動中擔任煽風點火的推動角色,充當「義務律師」,利用當時的法援漏洞「搵真銀」,卻虛情假意地聲稱,為「手足」提供法律「安全傘」,等同為違法暴力行為火上澆油;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法政匯思」成員不斷參與違法活動,煽動市民包括未成年的中學生阻撓警方執法。
凡此種種,無疑合理化「違法達義」謬論,令心志未成熟的青少年誤以為有所謂「義務法律團隊」撐腰,即便參與暴動、肆意破壞社會秩序,仍不需付出代價。同時,「法政匯思」透過大量已被取締的「黃媒」散布謬論,吸引追隨者,包括在《蘋果日報》每周發布「法政巴絲」專欄,以及為《眾新聞》《852郵報》的專欄撰寫鼓吹以違法暴力手段抗爭的文章。
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止暴制亂後,任建峰竄至澳洲。為賺取政治本錢,任建峰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會見外國政客、出席所謂聽證會,多番慫恿西方對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司法人員和檢控人員進行「制裁」,包括在2023年5月11日透過視像連線方式出席美國國會的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聽證會,向該委員會「作證」,恬不知恥地續稱自己是香港的執業律師,企圖增加其發言的可信性及代表性,在國際上「唱衰」香港。任建峰賣港行為令人不齒,於口頭及書面證詞,均乞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案件的香港法官、檢控官實施所謂「制裁」。
為捍衛香港法治,2023年7月任建峰被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向負責監督執業律師專業操守的香港律師會提出投訴。時任律師會會長陳澤銘亦發聲明,確認律師會作為監管團體,非常重視會員律師的操守,將秉承公正、中立及客觀的原則,基於事實和證據,根據現行法例授予的權力,嚴謹處理有關投訴。
違法亂港必遭嚴懲
天地正氣凜然,惡人必受制裁。任建峰身為香港法例第159章《法律執業者條例》所指的律師,卻作出與律師身份不符的行為,並違反普通法,損害個人誠信、信譽及行業聲譽,被律師紀律審裁組裁定其不當行為屬於重大與嚴重,故頒令將其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此外,任建峰須在28天內支付該裁決所涉的事務費及代墊付費用合約81萬餘元,堪稱賠了夫人又折兵。
任建峰被除名的裁決,有利於維護香港的法治精神與法治尊嚴。法治是香港社會的基石,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正的保障,法律工作者更應守法,而非「恃法亂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專業人士參與不法行為,不僅應依法受到制裁,更應由專業監督機構組織進行紀律審裁,嚴重者被褫奪專業資格,理所當然。
任建峰之流的反中亂港分子,假借專業身份,行違法亂港之實,損害香港利益、必遭嚴懲,證明法律公義不會放過反中亂港之徒,有力震懾反中亂港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