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美「制裁」港檢控官 任建峰被釘律師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龍)已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任建峰,在2023年5月出席「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針對香港問題的所謂「聽證會」,乞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及/或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檢控官實施「制裁」。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於本月15日宣布,律師紀律審裁組於今年7月22日裁定對任建峰的一項申訴證明屬實,任建峰的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將其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並於昨日將剔除其姓名的命令刊憲。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昨日表示,任建峰的所為構成作出與律師身份不符的行為,並違反普通法,因而損害了其誠信、其信譽及行業的聲譽。審裁組認為任建峰的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故作出命令將任建峰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
律師會收228份公眾投訴
湯文龍昨日表示,在2023年5月11日至7月18日期間,香港律師會共收到228份來自公眾的投訴,包括律政司於2023年7月10日的投訴,針對任建峰在2023年5月11日的「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聽證會上的操守問題。
他表示,律師會已根據既定程序處理有關投訴,並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將有關事宜呈交予律師紀律審裁團的審裁組召集人安排進行紀律聆訊。審裁組於今年7月22日裁定對任建峰的一項申訴證明屬實。
該申訴指任建峰於2023年5月11日透過視像連線方式出席「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聽證會,於會上向該委員會提供了口頭及書面證詞。任建峰在口頭及書面證詞中均表示自己是香港的律師,在此司法管轄區執業。在口頭證詞中,他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及/或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法官及/或檢控官實施「制裁」。
在書面證詞中,任建峰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及/或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檢控官實施「制裁」。當任建峰作出上述作為時,正身為《條例》所指的律師及法院人員。任建峰的所為構成作出與律師身份不符的行為,並違反普通法,因而損害了其誠信、其信譽及行業的聲譽。
湯文龍表示,審裁組認為任建峰的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故作出命令將任建峰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任建峰須向申請人、檢控員及審裁組書記支付事務費及代墊付費用,合共816,600港元,任建峰須於該命令送達日期起計28天內支付。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於昨日將剔除其姓名的命令刊憲。
湯文龍:忠實履行律師會把關職責
湯文龍強調,香港律師會作為業界自我監管的專業團體,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並將一如既往為業界致力保持最佳專業水平。律師會始終精益求精,保持公眾期望之最高專業水準,忠實地履行香港律師會作為把關者和專業規管者的重要職責,以保障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