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保釋被拒 鑫鼎鑫董事還押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政府物流服務署早前終止由「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供應瓶裝水的合約,並將事件交由警方處理,涉案公司董事和股東夫婦日前被警方拘捕。其中61歲男董事涉嫌向政府提供虛假標書,訛稱會提供由「樂百氏」生產的瓶裝飲用水,昨日被控一項欺詐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但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61歲男被告呂子聰,報稱商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投標相關合約時,向政府物流服務署的人員虛假地聲稱,其公司將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藉此意圖中標;誘使政府物流服務署作出作為,即向「鑫鼎鑫」批出價值5,294萬港元的標書。
控方昨日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追查飲用水實際生產商、檢驗偽冒牌子的飲用水與真正牌子的分別、及檢驗被告辦公室電腦等,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
辯方提出保釋申請遭控方反對,張官聽取陳詞後,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被告保留8天的保釋覆核,並於8月27日再處理其保釋申請。另一方面,被告的57歲妻子,已獲警方准以保釋候查,須於9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特區政府物流服務署上周六發稿指,因應取得有關「鑫鼎鑫」的營運資料,未能信納「鑫鼎鑫」能繼續履行合約,決定根據合約條款暫停有關合約,並已將事件交予警方調查。
警方與海關本周一(18 日)招開聯合記者會,公布以欺詐罪拘捕一對夫婦,兩人分別是涉事公司董事及股東;另外正通緝一名內地男子,相信與事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