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藉自貿協定拓新市場 150服務行業准入秘魯

●李惟宏
●李惟宏

●香港與秘魯的雙邊貨物及服務貿易持續增長。
●香港與秘魯的雙邊貨物及服務貿易持續增長。

  李惟宏:促進兩地雙邊貿易投資創雙贏局面

  香港特區政府與秘魯上月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促進香港與拉丁美洲國家的經貿關係邁進一大步,為面對越來越多歐美貿易壁壘的港企開拓新市場。目前香港與秘魯的貨物貿易額雖然不大,但該自貿協定准許香港的服務提供者超過150個服務行業進入秘魯,包括金融、專業服務及資訊科技等等,都是本港具傳統優勢或發展潛力的界別,金融界及會計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尤其看好自貿協定為金融、專業服務界帶來的機遇。他們認為貿易、金融及會計服務能受惠外,亦有利香港的資訊科技、電子商貿,教育科技以及金融科技等在當地及拉丁美洲大展拳腳。●香港文匯報記者 莊程敏

  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惟宏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是次簽署的自貿協定為香港企業創造一個更公平條件進入秘魯市場,以及提供一個通過秘魯在拉丁美洲市場擴展業務及尋找商機的更好機會。同時,自貿協定也定必吸引更多秘魯企業在香港,以及通過香港在區內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他們的業務,可謂是雙贏局面。

  專業服務等傳統優勢產業得益

  他指出,根據自貿協定,秘魯承諾佔其約98.3%關稅稅目,香港原產貨物可享免關稅待遇進入秘魯市場,當中91.3%關稅稅目在自貿協定生效後即時獲免除,而餘下的7%關稅稅目的關稅將逐步撤銷。並承諾簡化和協調清關程序,以及透過加強合作和提高透明度,減少非關稅壁壘。李惟宏相信,這將有助降低香港及秘魯商品進入雙方市場成本,令兩地同時受惠,進一步促進兩地貿易往來。

  此外,在自貿協定下,香港的服務提供者在超過150個服務行業可受惠於秘魯在自貿協定下的具體承諾。這些承諾涵蓋香港具傳統優勢或發展潛力的界別,包括專業服務、電腦及相關服務、研究及發展服務、金融服務,以及運輸服務。

  資訊金融科技服務行業同受惠

  故此,李惟宏認為自貿協定除提升本港與秘魯進出口貿易、香港輸出傳統金融、會計等專業服務外,他亦看好香港的資訊及通訊科技服務供應商、電子商貿業者、教育科技開發商及金融科技公司等服務行業的「出海」機遇。「因近年秘魯也正進行經濟轉型升級,包括視數碼轉型為經濟發展策略的重要一環,該國於2023年7月推出新的《人工智能法》,訂出數個關鍵發展領域,包括改善公共服務、教育與學習、保健、司法、公眾安全及數碼安全等,相關港企可以在數碼創業及創新領域探索機遇。」

  當地礦業基建發展為港創機遇

  當地豐富的自然資源,除可以促進兩地的商品交易市場之外,也有利於基建項目發展,香港也可參與其中。李惟宏認為,秘魯礦產資源豐富,採礦業是當地經濟的主要產業。該國盛產銅、鐵礦石、鋅等礦物,但其基建則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在自貿協定下,香港的服務供應商可享有更佳的市場准入承諾,投資者亦享有不遜於給予當地投資者的待遇和其他保障。在更明確的法例保障,以及更清晰穩定的營商環境下,香港可發揮國際金融中心優勢,引導更多資金投資於當地基建項目,例如提高港口碼頭效率,促進當地出口業發展,加強該國的國際貿易,並鞏固拉美和亞洲之間的聯繫。

  另外,當地亦積極推動經濟多元化,包括建立工業園促進當地的工業發展,亦為香港企業帶來發展機遇。根據自貿協定,商務旅客包括商務訪客、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及其配偶、投資者以及技術員,可享有短期入境秘魯的便利。自貿協定亦確保有效保護知識產權和促進競爭,促進兩地經貿合作以提高協定的效益和營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環境,以及提供一套透明及涵蓋全面的機制,以供雙方磋商和解決自貿協定下可能出現的爭端。

  明確法例保障 營商環境更穩定

  他相信,自貿協定將有助香港和秘魯提升雙邊貿易和關係,亦為香港製造商、服務提供者和投資者在當地發展業務,提供法律保障和更有利條件,創造商機,促進兩地雙邊貿易和投資。李惟宏還提到,隨着香港與秘魯簽署自貿協定,政府「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 資助地域範圍,亦即時擴展至涵蓋秘魯,支援香港企業於當地發展業務。

  【話你知】秘魯是港在拉美第五大貿易夥伴

  秘魯是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參與國家之一,人口約3,435萬,經濟在拉美國家中居於中等水平,2023年國內生產總值2,646.4億美元,經濟增長率是負0.68%。2023年,秘魯是香港在拉丁美洲的第五大貿易夥伴,商品貿易總值52億港元,其中,香港對秘魯的出口逾35億元,當中電訊設備及零件佔75%,隨後是辦公室機器及用於醫療/獸醫/放射領域的診斷器具。2023年香港從秘魯進口的商品總值近17億元,當中大多是水果及硬殼果(75%),隨後是乾、鹽醃或燻製的魚及鐘錶。2019年至2023年,香港與秘魯的雙邊貨物及服務貿易分別錄得每年平均4%的增長。

  港累簽9自貿協定涉21經濟體

  與秘魯的自貿協定,是香港與拉丁美洲經濟體簽訂的第二份自貿協定。香港與拉丁美洲經濟體簽訂的首份自貿協定,是2012年與智利的自貿協定。連同與秘魯的自貿協定,香港迄今已簽訂9份自貿協定,涉及21個經濟體,包括中國內地、新西蘭、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成員國(即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中國澳門、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即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格魯吉亞、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