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遭上交所記入誠信檔案

●碧桂園稱,公司及碧桂園地產仍在全力推進2023年年報的編製工作。 資料圖片
●碧桂園稱,公司及碧桂園地產仍在全力推進2023年年報的編製工作。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曾業俊)碧桂園(2007)最新公布,在近期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通知,指由於未能按照上交所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按時披露該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上交所分別對該公司與執行董事及主席楊惠妍、執行董事及總裁莫斌、執行董事及財務負責人伍碧君和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據此,上交所對該公司與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予以通報批評,並記入誠信檔案。

  與碧桂園地產未按時發年報

  另外,附屬公司碧桂園地產及楊惠妍亦於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通知,由於碧桂園地產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按時提交並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別對碧桂園地產、董事長楊惠妍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據此,上交所及深交所對碧桂園地產及楊惠妍予以通報批評,並記入誠信檔案。

  對於滬深交易所有關處置,碧桂園表示,公司董事會審閱自律監管措施決定的相關函件後,認為相關違規是由於公司未能及時完成2023年度業績的審計等客觀原因導致,並非因相關人士怠於履職盡責,因此董事會認為無理由對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的誠信及能力存疑,並認為上述人士較為合適繼續擔任執行董事。

  回應稱非怠職 正全力推進編製

  碧桂園又稱,公司高度重視上述通報批評事項,將以此為鑒,嚴格遵循債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截至目前,公司及碧桂園地產仍在全力推進2023年年報的編製工作,以期盡可能加快年報編製及審計工作進展,盡快刊發2023年年報。

  碧桂園股份已自今年4月2日上午9時於港交所停牌,並將繼續停牌至另行通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