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促強制Google「拆骨」 剝離Chrome終結「非法壟斷」
禁檢索過程有利YouTube等自家服務 需分享用戶記錄數據
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搜尋器巨擘Google被控壟斷的案件有新發展,美國司法部周三(11月20日)向聯邦法院遞交文件,建議法官頒令Google必須剝離其Chrome瀏覽器業務,並在5年內不得進入瀏覽器市場。監管機構還呼籲Google採取補救措施終結「非法壟斷」,否則當局會敦促法院頒令,強制其出售Android作業系統。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梅爾塔今年8月裁定,Google以非法手段獲得互聯網檢索和廣告市場壟斷地位。司法部提交一份23頁文件,建議法院強制Google「拆骨」,表示出售Chrome「將永久阻止Google控制這一關鍵搜尋接入點,允許競爭對手的搜尋器也能夠訪問這個被視作互聯網門戶的瀏覽器。」
司法部還稱,希望法院禁止Google與蘋果公司等科企簽署數十億美元協議,換取相關企業將Google設為電子設備默認搜尋器。當局亦建議禁止Google在檢索中,透過演算法有利自家服務,包括影片網站YouTube和人工智能(AI)平台Gemini等。監管機構還指出,Google應定期說明在其搜尋器中投放廣告的價位變動,並將合法收集的用戶查詢記錄數據,分享給競爭對手。
5年內不得進入瀏覽器市場
按照司法部的建議,在剝離Chrome業務後5年內,Google不得進入瀏覽器市場,包括持有任何網絡瀏覽器,又或投資研發瀏覽器所需的AI產品及廣告技術。
《華爾街日報》引述數據資訊網站Statcounter統計,Chrome佔全球網絡瀏覽器市場約三分之二。Google母公司Alphabet去年收入約3,070億美元(約2.39萬億港元),其中網頁檢索廣告收入佔約57%。如果法官梅爾塔接受司法部建議,Google料會被迫在裁決頒布後6個月,出售已有16年歷史的Chrome瀏覽器。
報道分析,在搜尋器方面,Google幾乎沒有競爭對手,獨立搜尋器DuckDuckGo高層去年在反壟斷訴訟中作證稱,「解決壟斷問題要採取一系列補救措施,令市場重新擁有持久競爭氛圍。」
專家:補救措施應與違法行為匹配
美國前總統奧巴馬時期的司法部官員、耶魯大學經濟學家莫頓認為,剝離Chrome是打破市場壟斷的有效方式,「只要Google控制這款瀏覽器,它就總會設法引導用戶使用自己的搜尋器。」不過雪城大學法律學教授戈什認為,法院頒布的補救措施,應當與違法行為相匹配,認為「拆骨」的建議並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