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屏慘劇】鋼索及絞車系統非藝能工程提供
MIRROR紅館演唱會監製:原想掛12塊屏幕 後因承重及預算減半
男團MIRROR前年7月在紅磡體育館舉行演唱會發生的墜屏事故,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3名職員涉嫌串謀虛報懸掛設備重量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負責統籌及設計流程的演唱會監製林浩源在庭上確認用作吊掛的鋼索、絞車系統並非藝能工程直接負責,又透露演唱會原本設計想掛12塊巨型LED屏幕,以呼應MIRROR 12子,後因承重及預算問題才改為掛6塊,並獲第三被告計算重量可行。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3名被告依次為吳凱瑩(42歲)、林志華(61歲)及梁耀祖(50歲),吳及林分是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及工程統籌,梁是藝能工程延伸公司廣域策劃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3人被控串謀欺詐罪及屬交替的欺詐罪。
協興隆負責吊掛系統
控方傳召演唱會監製、外號「fran9」的林浩源作供,他稱於2021年底至2022年初成為MIRROR演唱會監製,負責統籌及設計流程,他形容藝能工程如同「大統籌」角色,聯絡不同的工程分判商,擔當監製和其他製作單位之間的「橋樑」,當中舞台設計由設計師周淑貞負責,吊掛系統則由協興隆舞台工程負責。林浩源在辯方盤問下確認,用作吊掛的鋼索、絞車系統是由協興隆及一間名為兆龍的東莞公司提供,並非藝能工程直接負責。
林浩源續稱,第三被告梁耀祖於本案中負責懸掛設備的設計及計算承重分布,燈光師和音響師等人會將資料交給梁,再由梁加入草圖,移動裝置、煙花和舞台效果亦包括在內,而涉案LED電視屏幕屬於移動裝置之一。周淑貞於2022年2月或3月完成舞台設計圖則,當時打算使用12塊,每塊3米乘4米的巨型LED屏幕,做上下升降、旋轉效果,因MIRROR有12人。
原定12成員坐吊船繞場一周
但後來在4月與工程承建商及分判商開會時,其中一名被告亦有提出指12塊屏幕超出承重限制及開支,各人經討論後改為使用6塊;當時3名被告均有出席會議,梁在場曾計算及稱使用6塊屏幕屬可行。
另外,原本讓MIRROR 12名成員坐吊船,沿軌道繞場一周的構思,最終亦出於安全、效果等因素考慮,沒有實行。
在辯方盤問下,林浩源稱製作團隊不清楚工程公司找二判或三判的細節,首被告吳凱瑩負責將製作團隊的意見轉達給其他工程單位,亦會收集其他工程單位的資訊及轉達給製作團隊;次被告林志華的工作亦相若,但會「再睇多啲」,因他是一名有經驗的工程師。
林浩源還確認,演唱會開演後,7月26月有MIRROR成員曾在長方形橋樑失平衡跌倒,以及在升降台失平衡,在與MIRROR經理人「花姐」黃慧君商討後,決定不再使用該橋樑及部分升降台。辯方問,設備是否不一定要使用,會以安全優先?以及製作團隊與工程承建商曾討論12塊屏幕的問題,如果6塊屏幕仍屬太重,是否可以再刪減數量。林浩源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