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好公民科】公民科學習重點:讓學生領略法治精神

長期以來,香港被國際公認為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近年香港的法治水平受到部分國家質疑,包括近期美國及英國先後對香港法治狀況有所批評。
然而,在世界正義工程去年公布的《2023年法治指數》當中,香港的法治指數在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繼續排名第六,並在全球142個國家和地區中位列23,比不少歐美國家排名更高,由此可見,香港作為全球法治最高地區之一的地位未受到動搖。
法治精神無論在以往的高中通識教育科,抑或現今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下稱「公民科」)的課程當中,都是一個學習重點。在公民科主題1「『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中」,其中一個學習重點是探討法治精神的意義。
據「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程及評估指引(中四至中六)」的說明,相關的學習重點為「法治精神的意義:遵守法律;司法獨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開的審訊」。
在公民科授課過程當中,讓學生領略法治精神的意義,和香港法治的狀況及體現,就是學習重點所在。那麼公民科老師又可以從哪方面入手,讓學生更明白相關重點呢?
有兩個切入點,其一是對法治精神的理解,其二是香港法治的狀況。
首先,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網站對法治的描述,法治是指「規限在香港特區如何行使權力的一些基本法律原則」。
然而,法治一詞當中具備的涵義和引申的推論不一而足,主要涵義是「政府和所有公務人員的權力均來自藉法例和獨立法院的判決所表述的法律。」有關描述也提及,「香港特區政府體系奉行的核心原則是任何人(包括行政長官)除非有法律依據,否則不可以作出會構成法律過失或影響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而如果不能為有關行為提出法律依據,受影響的人可按法律訴諸法院。」
至於法治的合法性原則,可歸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據法治原則,法院必須獨立於行政機關。若要法院大公無私地裁定政府的行為是否合法,司法獨立至關重要。
從以上對法治的解釋來看,香港法治精神能體現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下稱基本法)的條文當中,例如,基本法第二十五條列明:「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基本法第八十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關,行使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審判權。」;基本法第八十五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
大部分公民科老師授課時,都會利用現況或個案來說明學習重點的概念和相關知識。關於香港法治的狀況,上文提及的《2023年法治指數》可讓老師用作參考和舉例之用。在《2023年法治指數》當中,香港在基本權利範疇中的得分亦較2022年提升,全球排名上升三位。在「監管執法」及「刑事司法」範疇,香港的全球排名則分別上升一位和二位。
「雙法」秉承法治原則保國安
自2020年6月30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式在香港實施,成為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法律,去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並生效,進一步穩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建設。特區政府強調,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實施,並未削弱香港的法治,反而是對法治精神的進一步鞏固。
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防範,依法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在近年有關涉及「國安」的案件當中都充分體現這一點。另一方面,就是相關法例對維護香港秩序和安全至關重要,對維護國家安全、香港特區法治和公共秩序起了積極作用。
綜上所述,香港的法治根植於基本法的條文之中,體現在特區政府、司法和市民的日常行為之中。
此外,無論是國安法還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都是對法治精神的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公民科老師在教授法治精神的學習重點時,可以近年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實施作例證,與法治精神相互印證,幫助學生了解法治精神及香港法治的現況。
● 羅展恒(資深文化工作者,從事新聞及教育工作多年,曾主理公民科和通識科相關網站及參與教科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