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條例通過修訂 暑假赴星馬聘外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僖)香港公營醫療系統長期人手短缺,尤其是護士,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容許非本地培訓護士可免試取得特別註冊或登記資格,在香港醫管局、衞生署及其他指明機構工作,工作滿5年、表現獲聘用機構評為良好及勝任,以及接受持續護理進修,就符合資格申請成為正式註冊或登記護士。醫管局表示,將會主動前往不同國家和地區宣傳,包括本月前往新加坡及於8月前往馬來西亞,宣傳新政策及介紹在香港公立醫院的發展機遇。
特區政府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昨日在立法會上發言表示,香港面對人口老化,未來對於醫療服務需求只會有增無減,即使特區政府過去曾經大幅增加本地護士培訓學額,短中期普通科護士人手短缺仍然非常嚴重。今次修例,無意改變以本地培訓醫護專業作為本地醫療體系骨幹角色,相信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是短期內有效應對人手不足的措施,確保不會影響醫療及院舍服務質素。
資格由護管局認定
條例對來港執業護士的專業能力有一定要求,非本地培訓護士是否符合專業資格,將由香港護士管理局認定。局方會根據申請人之前的臨床經驗,對聘用施加執業條件,亦可以向聘用機構指明評核方式,稍後會就評核工作發出標準和指引讓機構和評核人員參考。
5年後可轉正式註冊
條例通過後,醫管局及衞生署會貫徹優先聘用本地培訓護士,其他指定機構亦會同樣優先聘用本地護士。透過特別註冊或登記、有限度註冊或登記及暫時註冊或登記制度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其中,特別註冊或登記護士如在指明機構工作滿5年,表現獲聘用機構評為良好及勝任,即符合資格轉為正式註冊或登記。
多名立法會議員支持修例。選委會界別議員周文港表示,本地培訓護士(的供應)始終未能追上人手需求,加上特區政府近年發展基層醫療服務,形容是「遠水不能救近火」,幾乎可以肯定短期內只有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才可應對。由於問題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不能作無謂阻撓,否則全社會均要為此埋單。他促請醫管局和衞生署日後要針對每個相關申請的學歷、臨床經驗和工作抱負作嚴格把關。
選委會界別議員陳沛良提醒,有關安排並非一勞永逸的方法,公立醫院護士流失率仍高達9.5%,如何改善整個公營醫療體系,提升醫護人員士氣,留住人才、穩定人手,是特區政府需要深入思考並着手解決的問題。
選委會界別議員管浩鳴歡迎修例,又建議增加本地登記護士名額,並設立晉升階梯至成為註冊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