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屠龍案」吳智鴻乘賴振邦登記車輛交收防彈板

◆警方當日在「民陣」遊行前後拘捕「屠龍小隊」多名成員,檢獲槍械及爆炸品。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在「民陣」遊行前後拘捕「屠龍小隊」多名成員,檢獲槍械及爆炸品。資料圖片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其他激進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繼續審訊。早前,「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供稱同謀者吳智鴻在「屠龍小隊」放置物資的荃灣工廈倉庫附近交收防彈板,控方昨日呈遞吳智鴻當日所乘坐汽車的登記文件,顯示登記人為被告賴振邦。控方舉證完畢,辯方將會決定被告是否作供,案件押後至下周一。

  控方傳召警員證人洪子安(音譯),負責於2020年8月28日就被告李家田的手機和平板電腦進行鑑證,透過軟件Cellebrite擷取其中資料。

  在辯方盤問下,洪子安表示,手機和平板電腦需要連接提取裝置「Touch 2」,依照顯示的提示逐步進行,其中一步需要輸入密碼。洪供稱,密碼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同事提供。辯方問如果沒有密碼可否進行擷取,洪子安回應道「無密碼並唔係做唔到(擷取)」,但亦有可能取不到內案資料。

  庭上證供早前提到彭軍壕陪同吳智鴻在華仁書院組裝炸彈,彭協助扔掉融化的電池盒。彭軍壕、 黃振強與吳智鴻於2019年12月8日凌晨在薔紅餐廳會面,其後在灣仔視察環境等。陪審團此前已閱覽涉案閉路電視畫面截圖,控方按辯方要求播放所有完整片段,其中包括彭軍壕在華仁書院棄置垃圾,及黃振強等人一同往薔紅餐廳等。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