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雅藏珍】大器不雕 霸氣長案
桌案,作為中式傢具中最為常見的承具品類,常被並而稱之。但嚴格意義來講,桌、案所代表的傢具器型並不相同,二者各司其職。前者更常見於日常使用,尤其用於膳食時放置菜餚,而後者則更與具體工作或活動相關,如長案、畫案、書案等,因此案類的等級比桌類更高,更貼合古代文人精神層面的追求。
傳世的案類承具受限於室內空間和珍稀木材的資源,愈是體型碩大愈為難得。一般而言,我們習慣將60公分以上的桌、案稱作畫桌或畫案,其面寬闊方便書畫張開使用,未及60公分者則為長案或書案,此乃約定俗稱之說。
筆者收藏中的兩件長案,皆尺寸碩大,長達兩公尺,寬度超過60公分,用料甚奢。一為「明末清初黃花梨鳳紋嵌樺木長案」,造型修長、挺拔,製作工藝考究。桌面以格角榫攢邊框,內平嵌樺木獨板面心。方材腿足上端開口嵌鳳紋牙頭的牙條,再以雙榫與桌面邊框底部銜接,極為罕見。腿足間的寬牙條為透雕雙鳳紋,更是絕無僅有之例;另一例為「明末清初黃花梨捲雲紋畫案」,黑灰色皮殼,質感如鐵,藏古豪邁。
在長度方面,普遍長案都在三公尺以內,四公尺以上的例子寥寥無幾。2017年,一張「明末清初黃花梨獨板架几式巨型供案」在北京保利以1.15億人民幣(連佣)成交,刷新了中國古典傢具的世界拍賣紀錄,被稱為「天下第一案」。此案長達453公分,寬56公分,通高93公分,獨板案面厚約8公分,推測打造此品的黃花梨樹幹需三人合抱,極為珍罕。如此案般長度超過4.5公尺的它例,僅見於故宮博物院。
由於木材的珍貴,這種長案主要欣賞整體架構之美及木材的素面簡約之感,並不會過多以雕刻裝飾,即使有亦極為克制,不會過分喧賓奪主,以保留器型之宏偉感。◆作者:香港中華文化藝術推廣基金主席 李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