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優化機制利提振公務員表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熹)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日前(4日)向全體公務員發出通告,公布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為公眾利益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簡化機制,即日生效。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在出席行會前見記者時,被問到會否擔心有關措施實施後會變相令公務員效率或士氣降低時強調,優化公務員機制、處理表現欠佳或違反紀律的措施,目的正正是提升公務員的表現,「我們針對的是有問題的公務員,對於整體18萬公務員的服務只會有提振的作用。」
表現欠佳者具充分申述空間
簡化機制的重點內容包括刪減多次及非必要的提交申述書程序,取消部門或職系首長把個案提交公務員事務局前須先在部門內設立「獨立委員會」並尋求其意見的要求。機制亦規定工作表現持續欠佳人員的「觀察期」只能於特定情況下延長一次,以及暫停或延期向被採取第12條行動而表現持續欠佳的人員發放增薪點的安排。
李家超表示,全心為社會服務的公務員都希望他們的工作做出成績,令市民受惠。如果有表現欠佳甚至違反紀律的公務員,只會令盡忠職守的公務員的士氣受到影響,因為他們希望做的事情被其他人影響。針對表現欠佳或違反紀律公務員的機制,現時推出的新措施提供了充分空間予其申述,並會對其進行觀察,亦會有上訴機制,正正是幫助整體公務員的效率,會有積極提振的作用。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日前(4日)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為公眾利益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機制存在已久,但由於過去的程序過於繁複冗長,公務員事務局因應各部門對這機制的意見進行檢視,提出了簡化機制的建議後,又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意見,亦收集職方的意見。經仔細考慮後,敲定並推行簡化後的新程序及內容。
她表示,簡化機制推行後,採取第12條行動的原則及門檻維持不變,每宗個案繼續以公平公正方式處理,有關人員亦有足夠機會改進工作表現並作出申述,符合程序公義,唯省去了部分過分重複或實際意義不大的步驟。「我想重申,公務員團隊維持專業高效,這既是工作需要,亦符合公眾的期望。我希望,公務員團隊繼續全力支持行政長官依法施政,在各自崗位上盡心盡力為市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