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方案/歸國路漫漫 四途徑追索
近年,文物流失與返還問題一直是個熱門話題。長期從事中外文化遺產和博物館研究的上海大學黨委副書記段勇曾表示,國際上的文化遺產大規模流失源於數百年來不公正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迄今文化遺產非法販運仍是僅次於毒品走私和武器走私的第三大非法貿易。因此,文物流失既是歷史問題也是現實問題。記者從國家文物局獲悉,當前中國追索非法流失海外文物的主要方式包括:依法追討、商業回購、政府間外交談判和捐贈。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霍政欣曾表示,二戰結束後,國際社會為保護文物、促進流失文物返還陸續制定了一些國際公約,主要包括:《關於發生武裝衝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及其議定書、《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與《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等。但是,利用既有國際公約追索文物,主要面臨條約無溯及力、約束力有限等難題。
不過,趨勢正在向好的方向轉化。國家文物局相關人士介紹,目前追索的國際環境越來越好。依據相關國際公約精神,中國已與美國、瑞士等20餘國簽署保護文物遺產雙邊協定,如中美兩國的雙邊協定明確,唐代(公元907年)以前的文物以及具有250年以上歷史的雕塑和壁畫等文物,美國海關一旦發現沒有中國合法出境證明,就會扣留並返還中國。中國還於2014年主導制定反映文物流失國訴求的《敦煌宣言》,堅持呼籲歷史流失文物應回歸原屬國,為完善文物返還國際秩序貢獻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