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倡2027年讓兒童告別劏房

◆工聯會建議立法禁止有建築安全隱患的劏房。圖為一兒童與家人居於狹小的劏房。 資料圖片
◆工聯會建議立法禁止有建築安全隱患的劏房。圖為一兒童與家人居於狹小的劏房。 資料圖片

◆工聯會提出「告別劏房,由保護兒童開始」的政策倡議,邀請一眾專家舉行「告別劏房」研討會,就兒童居住劏房現況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 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工聯會提出「告別劏房,由保護兒童開始」的政策倡議,邀請一眾專家舉行「告別劏房」研討會,就兒童居住劏房現況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 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建議設租客資料庫 讓有子女家庭優先「上樓」

  9月1日(本周五)是莘莘學子的開學日。香港有不少學童因居於劏房,長期在狹窄及惡劣環境下做功課,妨礙健康成長,也影響身心發展。目前全港約4萬劏房居民是18歲以下兒童,工聯會推算,平均每五個劏房戶,就有一戶是育有未成年子女。工聯會為此建議特區政府未來幾年集中資源,重點處理劏房兒童面臨的問題,爭取在2027年初步讓兒童「告別劏房」。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建議剛柔並濟,一方面立法禁止有建築安全隱患的劏房,另一方面增加公營房屋供應,讓有子女的家庭優先「上樓」或分配「簡約公屋」或過渡屋。◆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

  目前全港有逾22萬人居於劏房,涉及約10萬戶,當中約4萬名劏房居民是18歲以下兒童。工聯會昨日邀請多名不同領域專家,舉行「告別劏房」研討會,就劏房兒童的問題集思廣益探討解決方案。

  鄧家彪在研討會上表示,香港作為一個富裕城市,住屋問題是很多社會問題的癥結所在,「住屋難、住得細、租金貴」均為公眾主要關注的議題,而隨着社會進入由治及興階段,「告別劏房」是香港未來必然會達到的目標,惟實現目標需要確切的政策支持,亦需要時間表。

  他認為,制定時間表首先應聚焦於保護兒童的角度。針對目前正居於劏房的兩萬多戶家庭,以他所接觸的劏房家庭經驗所見,大部分家庭入住劏房均非出於自願,而是經濟條件限制,「政府、社會集中所有資源,幫助這兩萬多戶家庭,不要讓他們住劏房,過渡性房屋也好、『簡約公屋』也好,要鼓勵、引導他們住在有合理居住面積的地方。」

  他建議,「告別劏房」時間表應分為兩個階段,2023年至2025年的首階段,政府應設立劏房資料庫,收集所有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劏房家庭住址,相信有關資料並不難獲得,因為劏房兒童會就讀學校,可能會申請書簿津貼,家長亦很可能已申請公屋和綜援,政府有多種渠道了解到他們的境況,關鍵是政府是否有決心整合資料。

  此外,現有執法部門應優先對育有子女的劏房進行巡查執法,若單位有安全隱患、不合法,屋宇署有權發出取締令,其他部門亦應在租務管制、濫收水電費等條例上積極調查。

  政府需做好配套 讓劏房戶願搬遷

  至於2025年至2027年為第二階段,鄧家彪估計,屆時約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及兩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基本已經落成,在單位供應充裕之下,育有子女的劏房家庭可完成遷居。「可能會有比較細節的問題,比如有人擔心搬完又搬,過渡屋沒辦法住到上樓,或者跨區搬遷,子女轉校問題等,這幾年政府需要想清楚,如何做好配套,讓劏房戶願意搬過去。」

  工聯會早前曾提交「告別劏房」首輪報告,當中提到希望政府立法禁止劣質劏房;對於有16歲以下成員的劏房家庭,亦應設置限時條款,租約不得超過兩年。

  下月交新報告提具體建議

  鄧家彪昨日解釋,工聯會下月將提交新一輪報告,對前份報告的部分內容提出具體建議,「比如什麼是劣質劏房,我們可能設立一個負面清單,包括結構安全、防水、最低面積標準等。」具體標準仍有待進一步調研,他舉例,美國紐約州要求單人居住面積不得小於80平方呎,韓國要求約為70平方呎,香港標準可參照上述數據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