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諮詢總結 「斬倉」由經紀行決定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紹基) 證監會昨總結期貨交易活動的風險管理指引諮詢,指引載列適用於期貨經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當中涵蓋市場風險管理、商品期貨買賣、客戶信貸風險管理、優惠保證金待遇及對執行或結算代理人的風險管理。有關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保障客戶資產、在香港以外地方的期貨市場進行買賣及壓力測試的規定亦包括在內。期貨經紀行將有6個月的過渡期來遵從有關指引,另有額外12個月的時間來實施系統修改。新指引將在2024年2月25日生效。
證監會去年諮詢時曾建議,期貨經紀行若發現有客戶在30日內兩次未清繳「追繳保證金(俗稱追孖展)」,而相關客戶未有合理辯解,期貨經紀行便不應再寬免追繳保證金或強制平倉安排。證監會在諮詢後的風險管理指引定稿,刪除以30日兩次未清繳「追孖展」不應再寬免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