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穗會現址將約滿 邀非牟利機構落戶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費小燁)中環藝穗會現址(下亞厘畢道二號南座)的租約將於明年3月屆滿,特區政府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昨日公布,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建議書,由明年4月1日起營運、管理、保養及發展上址以作文化藝術用途,為期3年。該局強調,有意營運者必須把處所發展成獨一無二的文化藝術標誌,能夠吸引居民及旅客到訪,並支持文化藝術的持續發展。
租約條款亦列明,營運者須遵守包括香港國安法在內所有適用的香港法例和規例,並不得作出任何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有興趣申請者需於今年10月20日下午5時30分前以郵寄或親身遞交方式提交建議書。
藝穗會建於1890年,昔日為牛奶公司建築物,曾用作冷藏庫,並於2009年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物,現為政府產業,由部分地庫、地下全層、一樓及天台組成,總面積約1,700平方米。
徵求建議書的詳情及申請表格,可從文體旅局網站(www.cstb.gov.hk)下載。政府將成立一個評審委員會,根據節目計劃和公眾聯繫、管理能力及管治、財政能力及財政可行性,和價值及技術的體現作為評審準則,就甄選營運者事宜向文體旅局提供建議。文體旅局將於本月29日及下月5日先後舉辦實地視察及簡介會,詳細講解對計劃的期望和要求。政府暫定於今年12月底或之前把結果通知所有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