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成員促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房委會昨日舉行周年特別公開會議,多名委員要求進一步收緊富戶政策。圖為本地公共屋邨。資料圖片
◆房委會昨日舉行周年特別公開會議,多名委員要求進一步收緊富戶政策。圖為本地公共屋邨。資料圖片

  倡上調豁免資產審查年齡 雙倍租金「加辣」至三四倍

  公屋供不應求,輪候時間愈來愈長,針對濫用公屋及富戶政策備受關注。房委會昨日舉行周年特別公開會議,多名委員要求進一步收緊富戶政策,例如60歲以上住戶,即使入息或資產超標,但在現行豁免制度下不受富戶政策影響,無須交還公屋單位。委員建議政府上調年齡限制,騰出公屋資源予更有需要人士。同時,部分公屋的四人家庭,月入逾15萬元,僅需繳交雙倍、約6,000元租金,遠低於市值租金,建議將雙倍租金「加辣」至三四倍。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

  繼今年5月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後,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等多名委員在昨日房委會周年特別公開會議上再次關注到富戶政策的問題。黃碧如發言時建議政府上調住戶年滿60歲或以上可獲豁免於富戶政策的年齡規定,避免有工作能力、資產超出限額及擁有住宅物業的居民使用公屋資源。

  根據目前的豁免機制,公屋家庭若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無須進行定期的資產審查,黃碧如說,「結果就係,若然呢類住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者家庭入息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或者家庭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100倍,都無須交還公屋單位。」

  指沿用舊標準不利公屋流轉

  公屋富戶政策於1996年引入,當時社會普遍認為60歲是退休年齡,但黃碧如表示目前港人的健康狀況及工作能力大為提升,普遍退休年齡亦延長,預料未來10年,香港年滿60歲或以上的人口將增加超過五成,若沿用舊有的標準,不利公屋流轉,亦對輪候公屋的申請者不公平。

  黃碧如又認為,房委會除了要優化富戶政策申報安排及執法力度,亦要制定有關措施,協助富戶沿房屋階梯往上流動,尤其是正在繳付額外租金,但暫時無須遷出單位的住戶。

  另一名委員陳正思認為,目前富戶政策的家庭入息及資產限額寬鬆,舉例一個四人家庭居於約300平方呎市區單位,若家庭收入介乎92,850至154,750元,其月租(連差餉)僅6,000元,仍遠低於市場租金,「這些家庭會不會已經有能力在私人市場租屋呢?因為有十幾萬的月收入,甚至可以利用現在豐富的置業階梯去買居屋,甚至在私人市場置業安居。」為了騰出公屋單位給更有需要的人士,她建議將額外租金提升至3倍,甚至4倍。

  優先選樓計劃需優化

  會上,委員招國偉提到,現時房委會銷售居屋時,會預留三成單位予「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申請者。他留意到過去幾期居屋以及綠置居銷售計劃中,該些申請者往往優先認購大部分大單位,令其他家庭申請者較難選購,建議日後新建屋苑只預留不多於三成單位予有關計劃的申請人,同時為一人申請者在每個屋苑內預留約一成配額單位供選擇,讓不同類別的申請者均有機會揀選「心水的家」。

  在居屋及綠置居銷售計劃的問題上,招國偉表示收到非常多市民反映,質疑有關選樓安排未能回應家庭申請者的住屋需要,期望房委會可檢討。

  委員簡慧敏提到,近年來白居二出現結構性收縮現象,以2020年白居二為例,申請宗數超過10萬,但僅有2,100宗成功交易,核心原因是房委會為居屋單位提供的「30年按揭還款保證期」或約束了居屋流轉。

  她建議房委會將未補地價的二手居屋「30年按揭還款保證期」放寬至60年,相信有助激活超過30萬居屋單位,亦可以配合監管局放寬按揭保險成熟政策,可以協助更多白居二的準買家,包括年輕人及公屋綠表住戶成功上車,提升生活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