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21事件」打人暴動 中年婦被控4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中年婦人涉嫌於2019年9月21日在元朗參與所謂的紀念「721事件」中,連同其他暴徒拳打及用易拉架攻擊兩名政見不同的男市民,以及在警方上門拘捕時,將一對犯案當日所穿的運動鞋從家中窗口丟落樓,被控兩項有意圖傷人罪、一項暴動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本案主要爭議點是被告的身份辨認,將依賴涉案錄影片段、被告衣物、被告面書相片,以及警員供詞。
現年52歲的女被告李茵茵報稱為自僱人士。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深夜時分,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及元朗康樂路交界中國銀行外,有近三十名黑衣暴徒高呼「港獨」口號。當時,男子姚興強揮動酒樽高呼:「我係中國人,你哋唔鍾意咪唔好留喺香港!」其男友人黃漢宗嘗試調解。
兩人與暴徒發生爭執,並遭遇襲擊。其間,有暴徒向兩人投擲硬物,又用傘、鐵棍襲擊兩人,姚一度手持打爛酒樽指嚇暴徒停止襲擊。被告當時在場參與包圍兩名男子,向兩人投擲不明物體,以及用右手襲擊姚的背部多達8次,更以易拉架襲擊姚的頭部,其後逃離現場。
兩名男事主事後經送院,證實姚右眼結膜下出血,上背多處擦傷,兩側慢性硬腦膜下出血,須緊急接受兩側顱骨開孔引流手術,黃額頭、頭頂、手臂等位置裂傷。
遇襲男稱覺暈以為會死
控方又提到,就是次事件,姚於2020年12月被控普通襲擊,由於有認罪協商獲撤控,被判守行為。至於被告面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指於2020年6月24日,拒絕警方持搜查令進入住所,並即時從32樓窗口將案發當日所穿的一對綠色運動鞋拋落樓。
姚在控方盤問下稱受襲時覺得「好暈」、「預咗自己會死」,被鐵架擊中頭部後「醒一醒」有「迴光返照」之感,便向施襲暴徒稱「你哋有本事就打死我」。在辯方盤問下,姚稱當時揮動打碎的啤酒樽,是想「嚇吓佢(暴徒)啫」,否認有意挑起情緒,又稱被起訴後才知「原來嚇吓都唔得」。
控方指,當時現場非法集結已因暴徒襲擊兩名男子,破壞社會安寧而演變成為暴動現場。被告當時投擲硬物、拳打及以易拉架襲襲姚,直接參與了該暴動。辯方不爭議現場有暴動及襲擊行為,但爭議被告是否片段中的施襲者及暴動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