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道警員開槍案 司機被控5宗罪

◆案發當日影子車司機被黑布蒙頭及鎖上手銬在現場接受調查。資料圖片
◆案發當日影子車司機被黑布蒙頭及鎖上手銬在現場接受調查。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5歲男倉務員涉於上周六(10日)駕駛一輛掛假車牌的「影子車」駛至公主道時,沒遵從警方指示並企圖倒車逃去,致兩名警員各開一槍制止及在車內檢獲80包共值約6萬元的可卡因。該男子被控販運危險藥物、危險駕駛、偽造文件(違反道路交通條例)、駕駛時無駕駛執照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共5罪。他昨被押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無須答辯。裁判官葉啟亮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8月7日再訊,以待政府化驗所報告。被告有保釋申請但被拒絕,他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被告李樂晞(25歲),被控的5罪指於2023年6月10日,在紅磡公主道紅磡警署對開近燈柱AA8953,非法販運危險藥物;於同日同地,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DD1500(底盤號碼JTHBK262905072923)的私家車;於同日同地,意圖欺詐而使用文件,即DD1500的前後車牌,而該文件屬《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111(2)條第2a款所指的文件。

  以及於同日同地,在道路上駕駛同一輛私家車,而當時他並無持有所駕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於同日同地,在道路上使用同一輛私家車,而當時就他對該車輛的使用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