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令禁「獨」歌散播 譚惠珠:合法合情合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熹)針對律政司日前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以禁止四項與「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有關的非法行為,高院將於下周一開庭處理。對律政司是次入禀,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日表示,禁制公眾散播「港獨」歌曲,是維護國家安全,合法、合情、合理的舉措。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歌的尊嚴,必須採取行動糾正任何錯誤的認知,禁止任何混淆視聽的行為。
譚惠珠表示,該首「港獨」歌曲是一首與2019年修例風波有緊密聯繫的歌曲,其目的是呼籲、鼓勵、讚美反對派的對抗行為。在當時香港已有人醞釀香港版的「顏色革命」,這首歌曲帶有強烈的政治含義,足以煽動反中亂港者更囂張。
她指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一案,即唐英傑案,高等法院接受專家證據,裁定案中被告展示的口號「自然及合理效果」是構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判決被告煽動分裂國家罪成,而該首「獨歌」中就有同樣的歌詞。結合這首歌創作的背景和使用的場景,加上具有煽動意圖的歌詞,因此無論是在任何平台傳播、表演、印刷、出版、出售或展示這首歌,都有可能觸犯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和第10條。
譚惠珠指出,自2019年該「港獨」歌在網上廣泛流傳,近期竟多次被誤為所謂「香港國歌」,香港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歌的尊嚴,必須採取行動糾正任何錯誤的認知,禁止任何混淆視聽的行為。禁制令將與現行法律相輔相成,更全面地制止發布這一首已被定性為可以煽動分裂國家的歌曲,值得社會的支持。
葉太:不影響言論自由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同,持續有人在海外公開比賽中繼續下載有關歌曲錯當為所謂香港的「國歌」,本港體育隊伍負責人即使很努力,也無法令海外比賽單位尊重香港正確的國歌,而Google亦在事件上不合作,她相信如果法庭批出禁制令,包括Google在內的搜尋器都有責任刪除法令所指的歌曲。
就iTunes排行榜昨日顯示頭10位的其中9位為不同版本的有關「獨歌」。她認為反映了有人想在禁制令頒布前盡量散播歌曲,亦反映有力量欲散播這首有煽動性及顛覆性的歌曲。
葉劉淑儀強調,特區政府是次入稟只是涵蓋那首「港獨」歌,即是已在唐英傑案中,法庭已將紅線劃得很清楚,「法庭裁決讓你們看到這些字眼是煽動、顛覆、分裂國家,這些是煽動字眼,法庭已經裁決,不是一般的表達,我覺得完全不影響市民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