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三發暑熱警告 工會:令前線難適從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受高空反氣旋影響,昨日下午香港極端酷熱,多處地區氣溫上升至攝氏35度或以上,上水更一度高達37.9度。勞工處於一天內三度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其中第二次較第一次相隔僅10分鐘,第三次和第二次則只相隔20分鐘。多個工會批評暑熱警告「忽來忽去」,令前線工人感到無所適從,「剛依據指引休息又取消警告,開始工作又來暑熱警告,你叫我開工還是休息呢?」他們認為全港目前只有兩個暑熱指數監察點實屬「離地」,未能反映很多地區真實暑熱情況。
兩次警告僅隔10分鐘 工人指兒戲
勞工處於昨日上午11時50分發出第一個黃色工作暑熱警告,至下午1時50分取消,下午2時再度發出第二次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下午3時取消。第三次警告於3時20分發出,4時20分取消。
「本來暑熱警告的推出就比較倉卒,具體操作上有些困難,現時掛完取消又再掛,就令到大家覺得比較兒戲。原本我們正在休息,你除下,我就要開工,開工後又再除下,應該開工還是休息呢?」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平說。
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直言,勞工處發放工作暑熱警告無法提前預測,若「隨時發出、隨時取消」,將令工人難以按指引安排休息:「日前曾試過全日維持攝氏37度,但勞工處也只發一次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令工人難以理解。」
僅靠兩監察點 難完整反映暑熱
他質疑單靠兩個監察點的中間平均暑熱指數,難以反映一些低窪、山滘等地區的暑熱情況,建議增設監察點,「一些地盤的樓頂溫度如達攝氏34度至35度,樓層溫度或已逾攝氏40度,該些地方的暑熱情況更難憑現時的暑熱指數去反映。」
何炳德又透露,據工人反映,暫時未見有地盤完全落實勞工處的暑熱警告工作指引,安排員工休息預防中暑,「就算工人及地盤承建商有意跟隨指引,但礙於收樓期所限,大家都明白如不趕工或趕不及交樓,最後只能無視暑熱警告。」故政府應考慮立法,硬性規定僱主須按照指引在警告生效時安排員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