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外勞等來港簽證須申報刑事紀錄

下月19日起實施 「單程證」等個案不受影響
繼「輸入人才」、「高才通」等計劃的申請人須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後,香港特區政府入境處昨日宣布,下月19日起,有關要求擴展至其他簽證和進入許可的申請,包括來港的受養人、外傭、外勞、學生、受訓及工作假期計劃等申請,有關政策調整暫時只適用於新申請,延長或更改現有簽證的申請則不受影響,而限期前送抵的申請仍會處理。至於旅遊、領事,以及俗稱「單程證」的前往港澳通行證等個案不受影響。◆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內地科學家賀建奎今年初向媒體透露,成功透過「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獲批來港工作簽證,惟他因曾涉編輯嬰兒基因事件而在內地坐監,引發申請相關簽證是否須申報有無案底的爭議。及後,香港入境處公布六類人才輸入計劃的申請者須申報刑事紀錄。而賀建奎的來港工作簽證亦被宣告無效,入境處並會就個案進行刑事調查,以作跟進。
外傭與現任僱主續約不受影響
入境處昨日宣布,下月19日起,有關要求擴展至其他簽證和進入許可的申請。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今次調整並不包括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流程,亦不包括現時已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與同一僱主續約,或完成現有合約的剩餘或延長期限及在港轉換僱主的申請流程。
就過渡安排,於下月18日或之前送抵入境處的申請,不論申請人有否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入境處仍會處理該申請。入境處強調,一直嚴格審批每宗簽證或進入許可的申請,並會不時調整工作流程和檢視申請所需的資料。
議員:能起把關作用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表示,歡迎特區政府一視同仁,認為有關措施起把關作用,保障香港社會及僱主。對於有外傭團體早前質疑若提高申報標準對他們不公平,他認為,國際多個地區亦有要求外勞申報刑事紀錄的安排,今次香港作優化調整,目的是保障社會治安,不存在不公平或歧視。他期望政府在優化審批程序的同時,要確保審批程序盡量簡單、流程暢順,時間亦不能過長;除入境前申報,政府亦應加強入境後抽查,以免有人透過虛報或提供錯誤資料獲取入境資格。
本地續約外傭或約滿後留港14天找到新僱主,則不需申報;若完約後離境又或中途「跳工」、提早完約要離境的外傭,再入境就需要申報。
有人憂慮新措施或會讓中介藉口收取更多費用,顏汶羽表示,希望政府做好教育宣傳,講清楚申報細則,「外傭只有在原居地申請來港工作時,需要申報刑事定罪紀錄,此安排包括完約後返回原居地再簽新約來港,若外傭一直在港,轉換僱主時則不需要再次申報,相信不會令外傭在每次續約或轉換僱主時都需負擔多一筆費用。
外傭中介:添僱主信心
外傭中介公司負責人廖翠蘭則指,外傭要申報刑事紀錄,僱主會更有信心。她表示,相信若要求外傭提供「良民證」,應該無難度,因部分地區都有這個要求。惟她關注的是要界定犯哪種罪行就會被拒來港,「若(外傭)在超級市場盜竊,我見過有些僱主是不介意,所以入境處要告知僱主,而僱主需簽回信件指知道、不介意,那些便可以(獲批來港)。所以應視乎刑事紀錄是什麼,如果偷很貴重的物品、打架等便不應獲准來港。入境處亦應睇緊一些,若有些外傭借了很多錢,亦不應讓她再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