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5條件准粉嶺高球場建屋

◆環保署建議保育當中0.39公頃林地。
◆環保署建議保育當中0.39公頃林地。

高球場發展規劃草圖
高球場發展規劃草圖

  須修訂布局保育區內0.39公頃林地 檢視樓高避免影響景觀

  香港特區政府擬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一幅佔地32公頃的用地興建公屋,該計劃幾經波折,昨日獲環境保護署署長有條件批准其環評報告。當中的「條件」包括檢視及修訂擬建房屋發展的詳細布局設計,盡量保育區內0.39公頃的林地,並檢視樓宇高度以免影響景觀等。發展局表示,土木工程拓展署會與相關部門跟進有關要求,並如期於今年9月1日收回該幅土地,且在北端用地興建約1.2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歡迎環保署批准環評報告,讚揚今屆政府積極處理建屋問題,期望再下一城發展新界棕地和綠化地,增加土地供應徹底解決住屋問題。◆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明

  粉嶺高球場其中一幅32公頃土地的短期租約今年8月31日屆滿。特區政府去年就粉嶺/上水擴展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刊憲,建議在上址北端約9.5公頃用地發展公營房屋,興建1.2萬個單位,容納近3.4萬人居住,南端用地則作保育及康樂用途。環境諮詢委員會本月3日開會商討,建議環保署為工程批出環境許可證時要附加條件,包括修改建屋布局,以保育該處的0.39公頃林地。

  環保署發言人昨日表示,環保署署長已有條件批准該份環評報告,但附帶5項條件,包括要求項目發起人(即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經修訂的發展布局,檢視及調整房屋佔地面積、配置和密度,以保育分區一內的林地;要提交景觀及視覺計劃,涵蓋項目的樓宇高度,採取階梯式建屋模式,以及減少砍伐樹木等(見表)。

  發展局:9月1日按計劃收地

  發展局回應表示,隨着環評報告獲批,城市規劃委員會將安排公聽會,處理公眾就草圖提出的申述和意見,而為讓城規會有充足時間完成聆聽和審議程序,規劃署將建議城規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將草圖提交行政會議的限期延長6個月至今年11月30日,城規會今天(12日)將開會商討延期事宜。發展局發言人強調,公營房屋布局和發展參數雖然要作出檢視,但政府在北端用地興建公營房屋的意向維持不變,而不論城規程序進展如何,政府9月1日將按計劃收回有關土地,康文署將負責有關場地管理和保養工作,包括預留作公營房屋發展的北端部分,直至交土木工程拓展署開展工程。康文署稍後會公布場地管理及開放詳細安排,而政府早前已表示,若香港哥爾夫球會未來舉辦大型賽事時需臨時額外土地作支援,相關部門樂意提供適切協助。

  香港哥爾夫球會昨日發表聲明,對環保署有條件批准有關環評報告表示極度遺憾,質疑環評報告未能確保粉嶺球場擬建發展用地的生態完整性和可持續性,強調會高度關注政府如何維持擬建發展用地的高水平管理,同時密切留意政府就發展計劃採取的進一步行動。

  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對香港文匯報表示,環保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是好消息,「住屋問題是重中之重,看到今屆政府有積極解決。」按政府原訂計劃,該處的公營房屋項目預計最快2029年入伙。他指出通過環評後仍要走程序,包括城規會進行公眾諮詢等,擔憂期間有不同爭議,而走完程序後要平整土地及建屋,不知會否拖慢進度。政府發展「北部都會區」,但發展需時,期望政府加快有關棕地及綠化地的發展,盡早興建更多公屋項目。

  立法會新界北議員、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劉國勳則希望,政府認真對待環保署提出的附加條件和建議,除繼續跟進高球場環境生態問題外,更要檢視能否與「北部都會區」作整全規劃。至於交通方面,高球場位於粉錦公路與雞公嶺中間,周邊向來是交通擠塞黑點,政府應擴闊粉錦公路以解決車流問題。

  環保署批准環評5附加條件

  1. 項目發起人(土木工程拓展署)檢視及修訂房屋項目發展布局,調整住房佔地面積、配置和密度,以減少砍伐樹木的數量,保存「分區一」內的0.39公頃林地

  2. 提交詳細的景觀及視覺計劃,包含檢視房屋發展的建築物高度,並採用階梯式高度模式,高度由北向南遞減,並以樹木和林地形成自然景觀及作為屏障,減少光線對鄉村環境的影響

  3. 項目發展引入「海綿城市」(spongry city)概念(即建設防洪防澇兼有生態環保功能的城市),避免影響地下水位,降低洪水風險及暴雨污染環境,特別是「分區四」的沼澤林地

  4. 制定包含補償種植的樹木管理計劃,涵蓋「分區二」及「分區三」的補償樹木,並有維護和監測計劃以確保補償樹木的成活率

  5. 根據環評條例第8(1)條於5月4日接獲的補充文件,須公布在條例的網站內

  環保署4點建議

  1. 利用「分區二」及「分區三」作為公眾教育及享受用途,制訂公眾教育及生態管理計劃

  2. 整合「北部都會區」發展和對周遭環境潛在生態與視覺影響,檢視發展規模

  3. 檢視當地文物價值的重要性與功能,減少對整個粉嶺高爾夫球場地區的影響

  4. 檢視交通影響及安排

  資料來源:環境保護署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