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初選案】趙家賢稱被戴耀廷「騎劫」

◆趙家賢。資料圖片
◆趙家賢。資料圖片

  指自己不認同否決財案和攬炒 法官質疑想「劃清界線」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昨日續審,已認罪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繼續接受辯方及法官盤問。庭上透露,趙家賢在2021年6月的警方錄影會面中,聲稱「我哋辦初選的初心」是提供平台選出「民主派」代表,以爭取最多立法會議席,而非否決預算案,但最終被另一被告戴耀廷和部分「本土抗爭派」所「騎劫」和「利用」。法官質疑其證供似要與戴耀廷「劃清界線」,又指趙在「民主動力」的工作報告提到「初選」投票日會「成就香港民主歷史一頁」,何以不報告是被「騎劫」。趙回應稱,當時有超過50萬人投票,感到「雄心壯志、互戴高帽」,為了不得罪投票人,才會「壓抑自己真實感受」云云。◆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趙家賢在庭上聲稱,雖然戴耀廷曾在協調會議提出要否決預算案和「攬炒政權」,但自己「沒有表達己見」,「我心裏面就好清楚,就係絕對不認同有關建議同做法。」

  他稱「民動」就「35+」的眾籌網頁上載的文件由前「民動」總幹事、已被控方列為是案共謀者的黎敬輝負責,兼職同事草擬。當他看到字眼時知道「出了事」,當時覺得「好無辜」,稱自己若有「盡責審查」,相信可避免「民動」牽涉在內,但不能說自己被負責處理的兼職員工「騎劫」。

  法官陳仲衡質疑趙家賢的證供似在與戴耀廷「劃清界線」,續問趙當時答應承辦「初選」時,「你的『初心』有否包括戴耀廷在內?」趙回應稱,最初戴耀廷只找鍾庭耀和「香港民意研究所」合作,惟對方要求與「民動」簽約,戴才決定聯絡「民動」。

  趙指戴曾打算踢開「民動」

  趙家賢形容,戴耀廷曾打算踢開「民動」,故在對方聯絡他時一度認為「唔接好過接」。當時,「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認為夥拍戴辦「初選」的被告區諾軒與「各陣營」有良好關係,相信「拉得住」戴耀廷,才最終答允承辦「初選」。

  陳官再質疑,趙曾以個人名義寫信感謝「民主派」議員協助「初選」,其中提到「光復議會」、「創出民主運動的壯舉」等等,寫法不像是被「騎劫」的受害人,「除非你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人質情結)。」趙解釋稱,該信件亦由黎敬輝草擬,又承認自己未盡好謹慎責任,應當刪除信中「光復議會」等字眼云云。

  法官李運騰追問,在「35+計劃」之中,相比起趙自己,黎敬輝是否和「本土抗爭派」較有同感。趙同意,稱黎在「民主光譜當中會睇得比我無咁保守」。當被問到黎現時身處何方時,趙表示不清楚。

  「壓抑感受」免得罪候選人

  李官再追問,趙在「民動」的工作報告提到「初選」投票日將「成就香港民主歷史一頁」,又感謝戴耀廷,為何不在報告中提到自己被「騎劫」。陳官亦質疑趙一方面譴責戴耀廷是「大文豪」、「大思想家」,為何又要感謝他?趙回應稱,「初選」當時有超過50萬人投票,感到「雄心壯志、互戴高帽」,為了不得罪投票人,自己才會「壓抑自己真實感受」云云。

  李官又問,趙有否留意在協調會議上談及否決預算案的聲音愈來愈大,部分與會者有強烈意見。趙同意,但稱自己仍希望「民動」有角色協助「民主運動」,不想被邊緣化或者「衰喺我手上」,故最終同意承辦「初選」。李官問趙是否希望「民動」獲得外界關注,「猶如在鎂光燈下。」趙表示同意,稱自己的確希望「民動」參與「初選計劃」。

  在被告黃碧雲和林卓廷的代表大律師盤問下,趙家賢同意「傳統民主派」和「本土抗爭派」的倡議和價值觀不同,要協調他們當選進入議會後的行為幾乎不可能,又稱其本身是「民主黨」成員,黨內有行為準則,故此立法會的重要議題要經過黨團會議討論,以確保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