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資監管系列之四(完)】去中心化交易成法外地 盼風險提示助避踩雷
監管範圍未覆蓋 政府應定期公布資訊
本港6月份將實施全新虛擬資產牌照制度,暫時只針對中心化交易平台,這只是築起一半的防線,另一半的防線─去中心化交易仍然暴露在風險之下,證監會未對去中心化代幣交易作出監管。有業內人士認為,在加密貨幣的世界,去中心化交易既是初衷也是趨勢,相信日後仍會有很多未領牌的平台及個人對個人(C2C)的交易在市場上出現,投資者可輕易接觸到,去中心化交易無疑是對資源有限的監管機構重大挑戰,但認為監管機構可用風險提示的方式,同樣為市場上的去中心化平台或資產建立「白名單」和「黑名單」,盡可能為投資者提供資訊和披露風險。 ◆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業俊
港大經管學院金融學助理教授游楊建議,政府對於去中心化的交易,應當採取功能審核和數據監管為主,而不是採取審批或者發牌的模式。因為散戶進行去中心化交易時面對的主要風險在於,難以理解區塊鏈協議(Blockchain Protocols)上的函數或代碼,這些協議的發布者有可能在程式上留有「後門」,在欠缺監管者審核的情況下,散戶有可能因資訊和知識不足而受騙或資產被盜竊,蒙受損失。因此,監管機構要有效保障投資者,對於完全去中心化的應用或者去中心化的貨幣,應該採取風險提示的模式,定期審視這些去中心化應用和貨幣,並公布結果,告知香港投資者可能存在的風險甚至欺詐和傳銷成份。
監管思維變 審視應用風險
反之,如果監管機構單循傳統方式,對完全去中心的區塊鏈協議進行審批,這種做法幾乎不可行,因為區塊鏈的特性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在鏈上和區塊鏈交互,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部署這些區塊鏈協議;監管機構幾乎無法阻止,亦沒有足夠能力去審批每個區塊鏈。因此,監管機構應採用成本更低、更可行的數據監管做法,審視市場上的區塊鏈協議,了解這些項目的原意、宣傳和實際結果是否匹配,並建立「白名單」和「黑名單」,保障投資者有足夠的資訊與去中心化的應用互動,警惕他們。監管機構的思維模式亦要改變,從審批「允許或不允許經營」,變成審視「好的應用、合規的應用、或存在欺詐的應用」。
BC科技執行董事與法規事務主管刁家駿亦認為,對於非託管的去中心化交易平台的監管困難在於,如果監管機構要求交易平台了解加密貨幣背後的代碼和協議,那麼應該由誰來核實?而去中心化的代碼和協議又應該找誰來答問題?寫代碼和協議的人是否仍然存在?這些問題暫時仍未有完滿答案可以解決,造成審計困難。
HashKey法律部主管劉佳認為,監管機構雖無意如對待中心化交易平台般去監管去中心化交易,但可以要求去中心化交易的平台做KYC(認識你的客戶)或者貨幣工具日誌(MIL),至少可以做到追溯源頭以滿足反洗黑錢要求。
虛擬資產交易或分成兩個市場
帝國科技集團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楊東成相信,Web 3的去中心化交易可以在網絡上自由傳播,現時好多機構都嘗試用更加公平或更完善的方法做Web 3去中心交易解決方案。然而,不是所有市場上的投資者都接受到Web 3,他們只相信政府監管,所以預計虛擬資產交易最終會分裂開兩個市場:一個是受監管的Web 2交易,另一種是無被監管、自由交易的Web 3領域,各自朝兩個不同方向發展。
楊東成續指,目前虛擬資產佔全球資產總值不到1%,如果要令虛擬資產市場更健康、並以更快速度增長,就需要更多人支持,而監管正正是一種支持,鼓勵更多機構或投資者入場,在受管制的安全環境下操作。長遠而言,如果愈多機構監管,愈多國家推出牌照制度,其實反而令虛擬資產市場在短中期變得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