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工悲歌系列之壓榨人工】援港護工遭屈錢 不明勢力狂吸血
院舍中介疑勾連 形成隱秘斂財鏈
為紓緩香港安老院舍的人手荒,目前有約4,000名內地合資格的護理員通過「補充勞工計劃」來港工作。惟香港文匯報近日接獲多名內地護理員求助指,懷疑院舍串謀內地中介壓榨她們的血汗錢。記者抽絲剝繭揭露這條黑色產業鏈,發現有人疑透過偽造「勞務合同」,巧立名目每月向外勞收取所謂的「勞務費」或雜費,常年累月侵吞外勞兩成至四成月薪。為迫使外勞就範,有院舍甚至扣起她們出糧的銀行卡,遇有不從者,院方會「護送」外勞到銀行強行提取「勞務費」。由於銀行賬目紀錄確實顯示院舍出足糧,以致勞工處未能發現異樣,增加調查難度。部分外勞敢怒不敢言,唯恐一旦失去工作就白白繳交上萬元人民幣來港工作的預繳費用。◆文/圖:香港文匯報專題組
據國家商務部《對香港地區勞務合作管理辦法》,內地輸出外勞必須由持牌勞務經營公司辦理手續,其間可按國家規定收取一定金額的勞務費。但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些公司缺乏外勞網絡,故無持牌的內地中介及家政公司便遊走當中,招攬學員到香港工作,其間學員會向家政公司繳交「報名費」,再由家政公司替學員繳付「勞務費」予勞務經營公司申請來港工作。
合約月薪14150元 「汪大爺」索5150元
內地護理員雅姐(化名)及雯姐(化名)分別於去年10月底及11月初,通過廣西南寧「俏管家」家政公司報名來港,其間分別繳納1.2萬和1.48萬元人民幣「報名費」,當中已包含繳付予勞務經營公司的「勞務費」。家政公司的老師也承諾她們來港後,最低工資標準為14,150港元,加上其他補助更可能獲得1.6萬港元收入。但直到入職前,她們均未按內地規定與任何一方簽署合同或協議,「(家政公司)就是讓我和院舍做過一個線上面試,然後發給我一張邀請函,自己去辦港澳通行證的簽註,自己過關。」雯姐說,當時被告知除了可能收取相當於工資約10%的食宿費,來港後沒有其他費用。
她們被分配到同一連鎖院舍集團旗下兩間分院工作,合約列明月薪為14,150港元,其間院方為她們開設專門用作出糧的銀行戶口及提款卡。雯姐表示,整個開卡過程由院舍職員陪同,辦理後院方想沒收所有文件,每月由院方在戶口內提取現金出糧;對此,她和雅姐都強烈反對,揚言要報警求助,院方為免鬧大,只好答應歸還銀行卡由她們自己保管。
雖然保得住銀行卡,但在港工作即將滿一個月前她們的噩夢才開始,一名自稱「院長同事」、綽號「汪大爺」的男子突然透過微信及電話反覆向她們索取每月5,150港元的所謂「勞務費」,並建議半年內繳付合共6.18萬港元,便全年無須再扣薪。她們表示,來港前從未聽聞抽佣一事,亦不認識「汪大爺」。她們向院舍反映情況,院方卻沒有提供協助,還反問她們:「你想自己交錢給汪生,還是經院方代交?」
雅姐與雯姐向記者反映,院方起初擺出一副沒有利益關係的姿態,但隨着她們與「汪大爺」連番交涉,院舍的態度令人懷疑院方知情,甚至懷疑收受利益;「汪大爺」言談間曾直認與院舍是合作關係,他自稱經營養老院,聲稱「理解外勞的辛苦」,與院舍多次溝通後,決定「收順啲」,每月「勞務費」降至3,150港元,承諾她們每人月薪「淨袋」1.1萬港元。
在記者建議下,雯姐當着記者面致電「汪大爺」要求延期或分期付款,對方並未直接拒絕,還稱:「要和院長商量。」此話不難使人懷疑院舍的「話事權」。
整個扣糧過程 院舍高度參與
她們反映,整個扣糧過程,院舍也高度參與,先由院方如常發放逾1.4萬港元到她們銀行戶口,再脅迫她們提取3,150港元現金,通過微信把這筆錢轉賬給「汪大爺」。雯姐2月初出糧時,曾被院長傳召,再次試圖「扣押」其銀行卡,「她還指責,成個院舍最麻煩就係我,其他人銀行卡都由佢操作。」話中揭示該院舍不少外勞也有被扣薪的情況。
雯姐表示,來港時曾簽署勞工處一份表格,列明僱員權益包括銀行卡由自己保管,但礙於人在他鄉求助無門,雯姐最終被迫同意先交付兩個月共6,300港元「勞務費」,外加12月份她確診隔離期間被扣的病假人工,當日院長還親自「護送」她前往櫃員機提款,其間院長試圖搶卡設置密碼不果,才把銀行卡交還雯姐。「我在深圳做護理員每月能賺八九千人民幣,來港每月(約)1.4萬港元的人工還要扣三千多港元的話,那我來香港圖什麼?不如回內地好了!」雯姐氣結地說。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致電涉事院舍呂姓負責人,其否認有要求外勞護理員向內地中介回水,並表示不認識「汪大爺」,也不清楚廣州中介。
香港文匯報記者多次撥打「汪大爺」汪嘉駿的電話,對方先裝作聽不見亂「喂」一通,最終在記者詢問其收取赴港內地護工費用的緣由時,汪表示「無可奉告」,隨即收線。記者再多次撥打,汪未再度接聽。
護工來港慘遭「賣豬仔」經過
1. 向廣西南寧「俏管家」公司*分別交1.2萬元和1.48萬元人民幣「報名費」
2. 中介人員承諾來港最低工資超過1.4萬港元
3. 「俏管家」把護工轉交廣州「福娃」家政公司*
4. 「福娃」交廣州一間家政公司*,再經一間持牌的勞務經營公司成功安排她們來港工作
5. 院舍沒收出糧銀行卡不果
6. 「汪大爺」向雯姐、雅姐索取勞務費,經討價還價定為每月收取3,150港元
註:*有關家政公司無「港澳和海外勞務派遣」資格
◆製圖:香港文匯報美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