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衞局倡修例引境外護士緩人手荒
香港文匯報訊 為紓緩香港的護士荒,醫務衞生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護士註冊條例》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局方建議增設兩種護士註冊或登記途徑,不限有關人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也適用。其中,「特別註冊或登記」途徑的護士在衞生署、醫管局等指明機構全職受僱滿一定年期,倘獲僱主確認表現滿意,將無須通過執業考試獲准在港正式註冊資格。局方將就建議進行諮詢,於今年中向立法會提交《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文件顯示,兩種新設的註冊或登記途徑,包括「特別註冊或登記」和「有限度註冊或登記」,前者在衞生署、醫管局,以及其他機構全職受僱一定年期,無須參加執業考試,便能正式註冊。後者可在護士訓練學校、院舍、護養院及其他社會服務單位等主要場所執業,兩者也不限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
其他私營機構可以引入暫時註冊或登記護士,讓來自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護士在港短期學術交流及臨床示範,惟有關工作性質須為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政府會就上述提議諮詢護理專業、醫生及醫療界別、病人組織、社會福利界別及培訓機構。
現行的《護士註冊條例》規定,非本地培訓護士必須通過執業考試才獲執業牌照,經此方法在港註冊的非本地培訓護士人數於2018年至2022年期間,每年只有2宗至25宗成功獲執業資格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