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人涉11宗網騙被捕 36苦主共失財逾1800萬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行動所檢獲的銀行文件等證物。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行動所檢獲的銀行文件等證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黃大仙警區近日展開代號「光影」行動,共偵破11宗科技罪案,包括3宗網上情緣及6宗投資騙案,36名事主合共損失逾1,800萬元;其中一名澳門女子墮投資黃金期貨騙局,痛失425萬元。行動中,警方拘捕17人,其涉嫌「洗黑錢」及「欺詐」罪名;警方並檢獲一批手提電話、銀行卡及銀行文件等證物作進一步分析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女文員投資黃金期貨被呃425萬元

  被捕的17人包括13男4女,年齡介乎21歲至63歲,大部分為詐騙集團的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及的11宗騙案共有11男25女苦主,年齡介乎19歲至68歲,損失由數萬元至逾400萬元,總額逾1,800萬元。

  其中損失最大的女文員是澳門人,於去年2月至4月,她在社交平台認識一名騙徒,被游說投資可獲高回報的黃金期貨,女事主登入對方提供的虛假投資平台開設戶口,將款項存入不同銀行戶口作投資。當女事主聯絡虛假平台客服要求取回部分本金時,「客服」要求事主交稅、手續費等方可取回本金,惟事主始終沒有取回本金,合共損失425萬元。直至去年11月,女事主在澳門向香港警方報案;黃大仙警區刑事部鎖定及拘捕3名本地銀行戶口持有人,協助女事主截回約50萬元騙款。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督察吳秉琛昨日表示,近日警方留意到犯罪集團的網上情緣詐騙手法有所改變,有一名受害人透過交友平台認識訛稱在外地工作的騙徒,發展成網上情侶後,對方便迅速失聯。稍後,另一名騙徒訛稱為「失聯者」的朋友或同事,致電事主稱「失聯者」在外地去世及留下遺產及工資給受害人,但要求受害人先繳交保證金、手續費及律師費等款項才能領取全數金額;當受害人按指示存款至銀行戶口後,騙徒便會逃去無蹤,受害人也沒有獲得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