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委會專欄】「先買後付」等同私人借貸

  投委會

  消費者購物時如果能使用新興付款形式「先買後付」Buy Now Pay Later產品,或能刺激其購物慾。在消費者角度而言,「先買後付」讓用家以分期方式支付賬單,無須一次過付款購物,猶如傳統的分期付款產品,但實際上與無抵押私人貸款無異,使用前要先留意它的利弊。

  近年有科技企業及銀行在香港推出「先買後付」產品,服務供應商與不同商戶合作,讓消費者在合作商戶購物時可以選擇以「先買後付」方式付款,把賬單攤分數期還款。

  對消費者來說,「先買後付」好處是能以分期方式支付賬單,在周轉上帶來靈活性,不過它的潛在風險亦不可不知,因為「先買後付」實際上與無抵押私人貸款無異。「先買後付」的服務供應商(如科技企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等)會先替用戶向合作商戶一筆過付款,然後再向用戶分期收取已繳付的款項,換言之「先買後付」實際是用戶從「先買後付」提供者借錢。正因如此,消費者在使用「先買後付」產品前要先了解以下的要點。

  「免息」卻有其他收費

  「先買後付」產品標榜「免息」,但這不代表沒有其他收費。舉例說,若消費者逾期還款,有部分「先買後付」平台會視乎購物金額收取手續費,有部分更可能會封鎖賬戶,解鎖時亦要收取行政費用。

  或影響個人信貸評級

  非銀行的「先買後付」平台一般容許用戶綁定信用卡作為還款途徑,若用戶綁定信用卡後而未能準時清還信用卡卡數,將會被發卡行收取逾期罰款或利息,並有機會令個人信貸評級變差,影響日後其他貸款申請。

  小心過度消費囤積債務

  選擇「先買後付」的消費者購物無須一次過付款,容易造成錯覺導致衝動借貸,不知不覺間累積多筆分期賬單,加重個人的財務負擔,如果最後無力還款,甚至變成債台高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