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報告/抽濕機裝過濾器 效能低耗電勁

  圖:市民選購抽濕機等電器時,切勿單憑宣傳單張上的聲稱數值,作選購的唯一依據。\大公報記者蔡文豪攝
  圖:市民選購抽濕機等電器時,切勿單憑宣傳單張上的聲稱數值,作選購的唯一依據。\大公報記者蔡文豪攝

  潮濕的「回南天」將至,一部能源效率高的抽濕機可大派用場。消費者委員會測試14款抽濕機,發現其中兩款安裝過濾器後抽濕量大跌最高達四成,耗電量亦比廠商聲稱為多,有關結果已轉交機電工程署及海關跟進。消委會亦指出,廠商以慣用環境數值作聲稱,無法反映實際使用情況,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建議切勿只憑宣傳單張上的聲稱數值選擇產品。\大公報記者 王亞毛

  消委會測試市面上14款抽濕機,包括4款二合一空氣淨化抽濕機及10款抽濕機。結果發現,其中6款樣本每日抽濕量分別低於額定數值0.6%至5.3%;而惠而浦及金章牌抽濕機樣本,則被發現在未安裝過濾器時的抽濕量與廠商聲稱數值相若,但在模擬日常使用時,安裝隨機附送的HEPA過濾器後再測試,在標準環境下的每日抽濕量分別低於聲稱數值約13.2%及23.1%,在廠商慣用環境下更分別低約14.7%及41.0%,差異甚大。

  能源效益「1級」變「4級」

  該兩款抽濕機亦被發現能源效益標籤與實際不符,其中金章牌樣本的能源效益級別標示為「1級」,若安裝HEPA過濾器後,只達到「4級」要求;惠而浦樣本實測能源效益級別亦只達到「2級」標準,較聲稱的「1級」標準低。機電署收到消委會轉介的測試結果後隨即安排監察測試,發現該兩款型號在標準測試環境下,其聲稱抽濕量未能符合強制性標籤計劃的規定。

  廠方數值未反映使用實況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表示,該兩款產品的過濾器因有一定厚度而影響使用效能,但生產商未標示產品在安裝過濾器後的能源效益級別,可能令消費者誤以為其抽濕效能與其他1級能源效益級別的抽濕機表現相若,「將過濾器作為贈品送出時,相信多數消費者自然會安裝使用,而加裝後才發現抽濕量反而更低,消費者應該有知情權。」

  此外,消委會指市面上大部分抽濕機廠商聲稱的每日抽濕量,都是在溫度30℃及相對濕度80%的廠商慣用環境下量得,但抽濕機的抽濕速度會隨室內濕度的下降而減慢,此次測試樣本量得的每日抽濕量,較在溫度26.7℃及相對濕度60%的標準環境下,平均約高出70.3%,顯示廠商慣用環境下的數值未能準確反映實際使用抽濕機時關上窗戶的室內環境,若以此作聲稱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壓縮式抽濕機時,切勿單憑宣傳單張或產品說明書上以廠商在非標準環境下量度的聲稱數值,作出選購的唯一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