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挺為網購制專項法例 倡設7天「無理由退款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疫情3年期間,網購成為香港市民主要購物方式之一,點餐服務、網購電器等投訴亦上升。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昨日表示,支持就網購制定專項法例:「好處是究竟消費者有沒有權利在無理由下退款或退貨,因為網購世界最基本的一個問題是,購入貨品時摸不到、看不見。」

  去年接逾三千宗投訴 三分一屬網購

  消委會去年接獲三千餘宗投訴,網購約佔三分之一,主要涉及送貨延誤或沒有送貨,其次是電器退貨和合約等問題。黃鳳嫺指出,部分國家及地區對網購設有法例監管退貨退款安排,設有7天或14天內無理由退貨退款機制;部分國家或地區需要商戶提供清楚的聯絡資料,方便消費者退貨或查詢。

  她建議特區政府參考內地做法,訂立一條專項法例規管網購,如設立7天「無理由退款期」。至於目前是否已到網購立法時機,她說要視乎網上商戶操守及服務水準,「調解網購投訴時,我們觀察得到商戶有願意處理問題的誠意,但某些消費者期望未能完全達到。」

  隨着香港逐步全面復常,市民外遊增加,過去兩個月有關機票的投訴也同時上升。黃鳳嫺表示,上月一兩星期內接獲數十宗與機票有關的投訴,主要因為日本的「禁飛令」,令航空公司更改甚至取消航班,部分人出現退款糾紛。她呼籲市民在選擇外遊目的地時,倘相關地點的政策經常更改,就應考慮是否選擇到有關地方旅遊,即使前往亦應預留時間,以及留意機票的條款,因為在短期防疫政策下,條款會有變化。

  另外,消委會曾倡議針對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設立合約冷靜期,政府2019年就此諮詢公眾,原本目標2019/20年度立法,後來因為疫情未有進展,黃鳳嫺希望可於今明兩年內重啟︰「疫情令各行各業打擊很大,不論美容或健身也受到影響,但我認為仍然要考慮立法規管這兩個行業,因為過去三年受疫情影響,相關投訴的數字也沒有明顯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