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推「人才簽」 粵港科研界振奮

◆ 大灣區內地城市試行6類人才往來港澳簽註政策。圖為香港城市大學深圳福田研究院內科研人員正在做實驗。資料圖片
◆ 大灣區內地城市試行6類人才往來港澳簽註政策。圖為香港城市大學深圳福田研究院內科研人員正在做實驗。資料圖片

◆ 往來港澳人才簽註式樣。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供圖
◆ 往來港澳人才簽註式樣。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供圖

◆ 華南師範大學計算機學院副院長趙淦森 受訪者供圖
◆ 華南師範大學計算機學院副院長趙淦森 受訪者供圖

◆ 廣東嘉騰機器人公司副總裁陳洪波 記者敖敏輝 攝
◆ 廣東嘉騰機器人公司副總裁陳洪波 記者敖敏輝 攝

人才類別及可申辦簽註有效期
人才類別及可申辦簽註有效期

  6類人來港交流 每一次可留30天

  全面通關滿月,兩地人員往來再有利好消息。國家出入境管理局9日發布公告,為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交流活動,促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傑出人才、科研人才等內地6類人才可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根據政策,持證人在簽註有效期內可不限次數往來香港或澳門地區,每次停留不超過30天。粵港兩地科研人員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都對相關政策表示歡迎,指新政策能夠讓大灣區內的高層次人才要素資源更好地流動。 ◆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趙一存、郭若溪、金文博廣州、深圳、北京、香港 連線報道

  根據發布,6類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內地人才包括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衞健人才、法律人才和其他人才(詳見表)。根據政策,相關人才可辦理5年、3年和1年的簽註。國家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項政策的實施將有力促進灣區人才、技術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動,更好滿足灣區內人才之間交流交往的新需求新期待,為內地和港澳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活力新動能。

  便利人才流動深入互動

  華南師範大學計算機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廣東省數據科學工程中心副主任趙淦森長期在科研一線工作,與港澳業界交流較為頻密。他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政策落地後,會去申辦相關手續,爭取盡早拿到人才簽證件。他說,新政策能夠有效地推動大灣區內地城市的人才與港澳同業的交流和互動,讓大灣區內的高層次人才要素資源更加好地流動。

  「比如這幾天由聊天機械人ChatGPT引起的人工智能話題大熱,我很想盡快與香港同行共同探討相關技術和行業的發展,共同推動人工智能研究合作。」趙淦森說,這種交流與探討對香港來說同樣十分重要。他指出,香港在很多領域有研發優勢,面向國際研究前沿、市場前沿,但本地市場和產業體系不如大灣區內地。有了人才簽政策,三地科研人員可以更頻繁、更深入地互動,共建大灣區創新生態。

  面對面合作交流更高效

  中科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轉化醫學研究與發展中心副研究員王言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新政策對促進兩地科研交流有非常大的幫助,助推資源互通,他會在政策落實後的第一時間就去申辦簽註,與香港的項目合作方溝通接下來的研究方向,研討深港創新合作項目的申請等,「過去3年的經歷告訴我們,還是線下的合作交流更高效,大家一碰面,很多事情就能更順利的解決。」王言說。

  嶺南大學副校長莫家豪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作為國家的一個窗口城市,而且國際化程度較高,新政策有助鼓勵內地包括科研及文教人才來港進行交流和服務,亦反映了國家對香港正步向由治及興、對人才有極大需求的支持。莫家豪提到過去在疫情期間,很多內地學者反映希望親身到香港交流,藉香港這平台與外國的學者和人員交流,「很多外國人因為不了解內地,或部分因為政策的緣故,阻礙了彼此之間的來往交流。」因此,他認為,新政策能提升香港作為中西交流中心的地位,也可推動民間外交。

  帶動港創科研究和發展

  香港特區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黃錦輝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亦認為,本港院校是該政策的直接受惠者,隨着近年特區政府不斷投放資源發展創科,也有不少新的創科公司成立,這些都需要優秀的研究人才,而內地一直是人才的主要來源,但過往內地人才來港手續較為繁複,新政策下簡化來港程序對帶動本港創科研究和發展,以至建立人才團隊都有莫大好處。

  人才類別及可申辦簽註有效期

  傑出人才

  對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

  包括: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諾貝爾獎等國際知名獎項、國家級獎項獲得者,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領域取得國際公認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專家學者,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在世界一流大學、科研機構擔任正教授、正研究員職務人員,世界五百強企業聘僱的科學家,廣東省人才優粵卡A卡持卡人以及對灣區建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人員

  簽註有效期:5年

  文教人才

  灣區內地城市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高等院校包括: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包含省外高校在粵辦學機構),廣東省發布的廣東省高水平大學,以及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香港科技大學(廣州) 等具有法人資格的內地與港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等

  簽註有效期:3年

  法律人才

  在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法律人才

  簽註有效期:1年

  科研人才

  灣區內地城市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科研機構包括:國家實驗室及基地、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中直科研院所、省屬科研院所、省實驗室及分中心、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省級新型研發機構,以及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單位等

  簽註有效期:3年

  衞健人才

  在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副高級職稱以上衞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衞生研究人才

  主要包括:衞生專業技術人才(醫療類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藥學類副主任藥師及以上,護理類副主任護師及以上,技術類副主任技師及以上)、衞生研究人才(副研究員及以上)

  簽註有效期:3年

  其他人才

  灣區內地城市人才、科技創新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主要包括:世界五百強企業總部及其粵港澳大灣區地區總部高級管理人員,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與智能製造等產業高端人才,重點發展領域、行業聘僱的內地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成員,廣東省人才優粵卡B卡持卡人,仲裁機構管理人員,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並在灣區連續工作滿3年的人員等

  簽註有效期:1年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趙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