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五成半受訪者挺重啟「私人參建居屋」

◆民建聯與公屋聯會建議,政府在興建私人參建居屋時,應規定單位最低實用面積為26平方米。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萬霜靈  攝
◆民建聯與公屋聯會建議,政府在興建私人參建居屋時,應規定單位最低實用面積為26平方米。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萬霜靈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弦)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在施政報告提出重啟「私人參建居屋」計劃,讓私人發展商資助興建居屋。一項調查顯示,超過五成半受訪者贊成政府重啟「私人參建居屋」,有四成半人同意應為年輕人預留配額。負責是次調查的民建聯與公屋聯會建議,政府在興建私人參建居屋時,規定單位最低實用面積為26平方米,讓市民住大啲、住好啲,以及預留一定配額予年輕人購置,讓青年有幸福感。

  逾半數人盼訂「最低居住空間標準」

  去年出爐的施政報告提出「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資助房屋先導計劃」,將分批推出3幅土地,讓發展商投標興建。民建聯觀塘支部及公屋聯會於去年年底訪問了482位18歲以上香港居民,了解他們對復辦「私人參建居屋」的期望。

  調查發現,超過五成半受訪者贊成重啟「私人參建居屋」;超過一半人期望興建私人參建居屋時,加入單位實用面積26平方米(即約280平方呎)的下限要求;四成半人同意私人參建居屋的申請對象主要為青年或青年家庭。

  民記倡實用面積下限訂為26平方米

  民建聯觀塘支部主席兼觀塘區議會主席柯創盛形容「住得細、住得貴」仍然讓市民印象深刻,住得更寬敞是不少市民的期盼,故建議政府未來在復辦「私人參建居屋」時,應考慮訂立「最低居住空間標準」,加入單位最低實用面積為26平方米的要求。訂立單位面積下限的要求,可避免出現納米單位,期望可盡快落實最低居住面積下限要求。

  柯創盛提到,青年有「上車嘅剛性需求」。目前,無論是居屋或綠置居,年輕人一直都較難上樓。特區政府早前發表了《青年發展藍圖》,而增加資助房屋配額有助幫助青年人向上流動,多渠道建立置業階梯,讓青年人感到有希望,故政府應在「私人參建居屋」中預留一定配額予青年及青年家庭,讓他們能夠安居樂業。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則建議,「私人參建居屋」的交樓標準要有基本裝修。他解釋,經歷三年疫情,香港置業負擔加重,若居屋本身已有基本裝修,可減輕市民經濟負擔以及準備裝修工程的煩惱,又建議政府考慮當區人口變化,盡早規劃好社區配套設施,包括交通、商場街市、醫療配套及運動康樂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