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包辦上市融資法律服務有隱患
嚴 剛 立法會議員
由黎智英聘請外國律師引發的司法爭議仍未平息。香港雖然歷年培養出不少有水平的本地律師,但有規模和有實力的、能夠主導香港律師服務市場的,依然是英美資律師事務所,這些事務所在本港「一枝獨秀」的現況極不合理,確實值得關注。正如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日前所言,本地律師受聘於英美律師事務所,鮮有話事權,這是殖民主義的一種體現。香港若要繼續發揮「一國兩制」下的法律服務中心職能,就斷然不能過度依賴西方國家在香港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更加不能容忍其獨斷專營。特區政府應完善法律服務政策,扶持本地律師事務所發展。
公正透明高效廉潔的法律行業是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社會穩定繁榮的重要行業,也是切實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的重要力量,絕對不應該被外國律師事務所壟斷。雖然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但在國際地緣政治變化莫測的客觀大環境中,特別是在英美當局未來極有可能持續敵視中國的環境下,法律服務市場應該由本地律師事務所控制,才能夠符合維護特區發展利益與國家安全利益的現實需要。
政治因素左右法律考量
香港老牌的孖士打律師行被收購之後,被英美操控,2022年10月該行藉詞拒絕繼續代表香港大學處理「國殤之柱」一案,明顯地是政治因素左右法律考量,並不符合長期堅持的法治公義精神。孖士打律師樓全球主席是美國人Jon Van Gorp,全球管理合夥人是英國人 Jeremy Clay,該行作出這樣的政治決定並不奇怪。這也充分說明,香港必須要有自己的、獨立自主的、以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為己任的法律服務業。
本地律師因歷史原因,被窒礙了正常發展,業務只限於小規模的範圍,英美律師事務所則持續擴張。尤其在金融服務方面的法律業務,近幾年的上市融資法律服務,包括涉及國計民生,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的行業及大數據行業的法律服務,幾乎全被外資事務所壟斷專營。
外資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勢必深度介入國家各行各業的發展,窺悉國家經濟運行,特別是事關國家金融行業發展的全局性全域性經濟數據。在這種情況下,無人能夠保證外資事務所迫於英美母國的政治壓力或要求,不向英美當局洩露相關行業的發展情況,由此亦給中國經濟的可持續安全穩定發展埋下隱患。雖然參與金融服務的律師事務所或要簽署保密協議,就算外資律師事務所有意履行保密責任,但相信這種保密承諾在面對其美英母國的政治壓力時將不堪一擊。
有洩露國家重要數據的風險
另外,雖然香港國安法在本港實施已經2年有餘,但維護國家安全的運行機制仍有待完善,近期黎智英國安案請外國律師爭議就是最明顯的例證,說明法律界有部分人士有關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觀念仍然十分淡薄。法律行業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至關重要,如果任由英美律師事務所在港擴張、壯大和發展,並一如既往包辦重要和重大法律服務業務,甚至包辦內地主導性行業的上市融資發展等法律事宜,實質上等同將涉及國家經濟發展的重大數據直接奉上別有用心的外國當局,故此相關問題已經到了一定要正視、必須要解決的地步。
若果任由已經顯露政治考量的英美資律師事務所壟斷上市融資的法律服務,那麼爾後國企和民企如何能夠放心大膽地委託該類律師事務所辦事呢?若果所有相關資料不得不交給律師事務所,被母國為英美的律師事務所掌握,國家經濟安全的保障機制又體現在什麼地方呢?很顯然,香港若要繼續發揮「一國兩制」下的法律服務中心職能,就不能過度依賴西方國家在港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更加不能容忍其獨斷專營。特區政府應完善法律服務政策,扶持本地律師事務所發展。
香港已進入由治及興的階段,將在國家雙循環發展戰略中扮演日益吃重的橋樑角色,香港的法律服務行業也將日益發揮「一國兩制」框架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獨特優勢。特區政府應充分發揮行政主導的體制優勢,推動司法改革,堵塞司法系統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與制度漏洞,強化司法系統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的憲制功能,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