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錦囊/認清「商住兩用公寓」 免墮促銷陷阱\李海文

  圖:內地物業種類多,入市前宜小心。
  圖:內地物業種類多,入市前宜小心。

  筆者上個月收到兩位讀者電郵,已經提供處理方案,藉此與大家分享。大致內容如下:

  第一位劉生:2018年在內地買了兩個物業,均稱「商住兩用公寓」,原本2020年底交樓,但至今仍未有收樓通知,原來項目未完工。

  另一位莊小姐:2017年在內地買入一間聲稱可以「商住兩用」的公寓物業,早幾年收樓。購入時發展商銷售承諾售後租回,由酒店託管方營運及支付收益。屆時會對單位進行統一裝修,回報以實際收益扣除營運成本為準,每年約6至8厘,莊小姐即場簽訂5年酒店託管合約,同時支付酒店託管方所要求統一內部裝修及傢俬電器等費用3.5萬元人民幣。表面看非常吸引,但莊小姐至今只收到兩季的收益。

  以上個案存在兩個問題:一、發展商或地產代理為了促銷,經常把實際是「商業用途性質公寓」,在宣傳上包裝說成「商住兩用」作為賣點,誤導消費者。二、利用高回報或穩定收益的「售後租回、售後託管」形式吸引買家。

  筆者作一篇精簡總結供參考,哪些物業可以「建議買、謹慎買、不建議買」。

  土地使用年期較住宅短

  首先,「謹慎買」。

  第一類,「商業用途性質公寓」。若干年前「商改住」確實存在,但經內地土地制度改革後,大多數城市禁止商業、辦公用途地皮興建的項目,其內部設計不可以類似住宅,也不可以突顯出居住的設施。目前市場上出售所謂「商住兩用公寓」,95%屬於「商業用途性質公寓」或「非住宅用途公寓」。

  「商業用途性質公寓」有別於住宅。其土地使用年期較住宅短,一般為40年,小部分為50年。正常情況下,水、電按商業標準收費,不能接駁天然氣,貸款年期最長10年,貸款利率較住宅高,契稅為3%,建築標準較住宅低,賣樓所繳交稅項成本較住宅高,部分單位會用作辦公。特別一提,大多數持有此類物業的人,不能入戶及小孩不能就讀該區公立學校。

  第二類,車位。坊間常見地產代理宣傳投資內地車位時,大多數引用香港及澳門車位投資價值作比較,以誇大內地車位的升值潛力。香港及澳門地少人多,車位供不應求,自然有投資價值。但內地則地大物博,投資前要因應每個城市及地段而判斷是否值得。

  第三類,舖位。買舖位比買住宅技巧難度要高,建議選擇民生旺段臨街地舖,最好鄰近大型屋苑,靠近屋苑出入口等;其次,可選商業圈旺段臨街地舖,最好附近有大型商場,留意商場內行業分布及名牌子商家數量等,從而衡量此臨街地舖的投資價值。

  第四類,寫字樓。現在很多一、二線城市的寫字樓出現空置率上升情況,建議選擇一線區一線位、或二線區的一線位,最好近地鐵或主幹道,選擇真正地標式寫字樓,附近有大型商圈。其次,留意寫字樓外觀、大堂、物業管理口碑、發展商開發經驗等。

  租金回報承諾要小心

  再來講「不建議買」。

  第一類,小產權。大多數指沒有不動產權證書的樓宇,不受法律保護。但實際上,每個城市政策都不同,有些城市默許對外發售及有證書,有些城市禁止對外發售只對特定人群發售。有些小產權未得到全面合法合規興建,政府有關部門可要求全部拆卸。在這麼模糊不清晰及風險如此高的情況下,不建議普通市民購買。

  第二類,承諾有固定租金或回報的辦公、酒店式等商業公寓,商場、劏場格仔舖,一律「不建議買」。所謂承諾的租金回報,很大部分「羊毛出在羊身上」。一般情況下,樓價高於市場價出售,好大機會回報是從多出樓價而來。這種操作模式存在風險較高,一旦樓盤賣得不好或經營中的酒店、商場經營不善,已收到銷售款的發展商有可能攜款「走佬」或項目爛尾,亦有部分最後不作經營,賣完套現即走。

  但要補充一點,市場上確實有返租商業公寓項目履行承諾,有經營及有收益給業主,這就需要考你經驗及慧眼。

  最後,「建議買」。

  住宅。雖然屬「建議買」的類別,但亦要慎選發展商。經歷三條紅線、疫情、發展商過度槓桿、停貸潮等事件,現買家比以往更加會慎選發展商。

  (作者為珠海橫琴奧迪國際置業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