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今昔】守節烈婦固可敬 古代原亦不強求

◆ 古代不少政府都鼓勵女子守貞,尤以明清時期更為常見,統治者不時賞賜貞節牌坊,以紀念守貞婦人,藉此改變社會風氣。圖為江西東鄉縣黎圩鎮浯溪村,清朝道光皇帝御賜給儒士王士柏未婚之妻李氏的貞孝牌坊。 資料圖片
◆ 古代不少政府都鼓勵女子守貞,尤以明清時期更為常見,統治者不時賞賜貞節牌坊,以紀念守貞婦人,藉此改變社會風氣。圖為江西東鄉縣黎圩鎮浯溪村,清朝道光皇帝御賜給儒士王士柏未婚之妻李氏的貞孝牌坊。 資料圖片

  在講述中國古代社會問題時,經常會談及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女性的貞節觀。在一般人眼中,女性守節、終身不改嫁、為丈夫守貞,似乎是常見之事,那麼在古代中國社會裏面,是否常態?要了解這個問題,事實上跟上星期探討婦女地位一樣,也是因着不同時代而有不同的標準。

  首先講講貞節觀的形成。婦人為夫守節,源自於禮記:「一與人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的說法。秦始皇在位時,有一巴蜀婦人年輕喪偶,為夫守節,被政府表揚獎勵為貞婦,是政府利用表揚貞節婦人的早期例子,亦反映社會對節婦的重視。

  儒家三綱要求婦需守貞

  到了漢代,董仲舒對儒家三綱的加以伸論,夫為妻綱,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同等,子對父盡孝、臣對君盡忠,同樣地,婦亦需要對夫守貞。明確指出了兩者的主從關係。後來,東漢女才人班昭更提出丈夫有再娶的道理,婦人卻沒有改嫁的依據,更強化了此一理論的道德規範。例如《後漢書·列女傳》提到一些守節婦女的忠貞不渝,對她們的事跡以及行誼加以讚揚,形成了後世對節婦的模範。

  漢代另一貞節例子有沛國劉長卿妻子桓氏,二人生有一子,丈夫早逝,剩桓氏母子二人,後來兒子十五歲而亡,桓氏聽聞父母欲安排她改嫁別人,於是桓氏割去自己耳朵,毁容以明志。並言:「男以忠孝顯命,女以貞順著稱。」不能因改嫁破壞對丈夫的忠貞。

  這些例子不禁讓我們認為,古代女性夫死以後就不會改嫁,守寡終身事夫,但事實是否如此?事實上,若我們加以細看的話,古代的貞婦,在中國古代社會的長時段都是少數例子。政府和社會對於守節婦人固然尊敬和欣賞,但是丈夫去世,尤其是早年喪偶而未有孩子的婦人,被父母安排再婚是常有之事。

  著名學者亦逼女兒改嫁

  例如一個十分著名的漢代烈女荀采,早年喪夫,誕下一女,其父荀爽欲將她改嫁他人,荀采不從,於是騙她回家,後來采得知需要改嫁他人,為了守節竟選擇自盡,成為後來被歌頌的節婦。

  此一例子固然說明當時有貞節婦人為守節而犧牲之事發生,但荀采的父親亦非等閒之輩,荀氏是東漢世家,荀爽是著名的經學家,試問一個恪守儒家經典的學者,若知道社會不接受改嫁,又何來會逼自己的女兒改嫁,敗壞家聲?

  因此,這就反映出另一個問題,到底改嫁是普遍、可接受多數社會現象,還是夫死終身不嫁的較多?答案很明顯是前者。

  政府要求以增殖人口

  事實上,政府和社會對女性改嫁,還是比較寬容的。如西漢名臣陳平娶了一個五度再婚的寡婦;又如在一些戰亂和人口比較少的年代,如魏晉南北朝,政府甚至要求寡婦改嫁以增殖人口。在唐宋兩代,改嫁更是常見,上至公主改嫁,下至士族家庭,不少名人親屬都有改嫁之事。

  例如范仲淹的母親為了撫養年幼兒子,決定改嫁朱氏,因此范仲淹年幼時的名字叫朱說,也就是跟隨了繼父姓朱。而范氏長大後,亦不以母親改嫁一事為恥,可見這並非不見得人之事。

  至於再嫁在社會開始成為不常見之事,主要在明代以後,統治者將理學教條化,加上政府大力推動婦人守節,扼殺了女性在夫死後決定守節或改嫁的權利,才令改嫁的風氣因此改變。

  ◆ 布安東(歷史系博士,興趣遊走於中西歷史文化及古典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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