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玩電話滋擾法官 少年認罪判緩刑
法官:騷擾司法人員不能接受 批被告壓制他人使用言論自由
修例風波期間,攬炒派起底歪風猖獗,法庭頒下嚴禁針對警務人員、法官、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起底的臨時禁制令。一名時年17歲男生公然違反命令,8次致電騷擾其認為是「藍絲」的法官及該法官妻子,被控藐視法庭及不斷打電話兩罪,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罪。案件昨日判刑,控方批評被告行為並非合理地使用言論自由,相反是壓制他人使用言論自由,須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法官高浩文強調違反禁制令滋擾司法人員的行為不能接受,但考慮被告真誠懊悔,故接納求情,最終判囚14天,緩刑12個月,另須支付堂費近8.8萬元。◆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8度致電 歷時9分鐘
現年19歲的男被告陳寶康,被控的藐視法庭罪指其於2020年12月在網上社交媒體Telegram群組獲得一名法官及該法官妻子的電話號碼後,於同月6天8度致電騷擾,歷時9分鐘,其中6次是致電該法官的妻子,當中3次在對方接聽後,被告並無作聲。被告於去年3月在將軍澳區被捕後警誡下,承認致電騷擾的原因是他認為該法官是「藍絲」及「撐政府」,因而作出「惡作劇」。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藐視法庭罪,昨求情及接受判刑,他另涉同案不斷打電話的控罪,則暫未處理,押後至下月18日再提訊。就藐視法庭罪,控方要求法庭判處具阻嚇性的即時監禁刑罰,指起底及騷擾司法人員會產生寒蟬效應,比起底及騷擾警務人員更為嚴重。
控方又指被告並非合理地使用言論自由,相反是壓制他人使用言論自由,破壞公眾信心,適當的判刑是以月計的即時監禁,就算被告辯稱是因當時社會氛圍而犯案,但仍須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
辯方則指被告面對的控罪雖然嚴重,但案情輕微,包括致電法官時沒使用任何粗言穢語,而是默不作聲;又指被告5歲起在不同的兒童之家居住,患有自閉症譜系障礙,現對所作所為深感後悔,並已找到工作及好好生活,希望法庭以緩刑方式處理,讓被告為社會作出貢獻而非成為負擔。
法官接納被告真誠懊悔
法官高浩文經考慮後,認為被告犯案時並不成熟,未必意識到行為的後果,事後立刻感到後悔,現已真誠懊悔,遂接納求情;又指被告現時的處境,相信他將來的前途已亮出光明的一面,但就其藐視的行為,判監仍無可避免,但可緩刑處理。
警方在庭外表示尊重及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刑反映案中被告所干犯的罪行非常嚴重。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若有人藉網絡世界作出違法行為,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以維護香港的公共安全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