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不能再造? 基金資助門檻高

回收場被界定屬「鄉郊工場」不達標 盼政府除桎梏增補貼
香港回收業缺乏支援,政策不協調更令回收商進退失據。港青佘鑫豐眼見全港鏟車搬運貨物時都以木卡板作為托盤,每天多達150噸木卡板用完即棄,有如暴殄天物,遂於多年前投資逾千萬元在上水設廠,將木卡板轉廢為材,變成貓砂和動物墊料。他早前申請環保署回收基金,始知根據特區政府的定義,若工場單純做回收才算是「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合資格申請回收基金資助,但其回收場從事回收兼再造,就被界定為「鄉郊工場」,不合資格申請資助,「我哋行多一步,將廢木變成有用產品,就唔係循環再造?」他認為有關規定「離地」,桎梏行業發展,促請特區政府理順阻礙行業發展的政策,以及擔當統籌角色協助業界回收運作。◆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明
處理木卡板回收的「綠盈環保有限公司」創辦人兼項目經理佘鑫豐,日前帶香港文匯報記者參觀位於上水虎地坳佔地近兩萬平方呎的回收場。回收場內,舉目全是大大小小的木卡板,大多數只使用過一次,若沒有回收再造就可能被送往堆填區。
佘鑫豐指出,全港每天棄置300噸廢木,一半為木卡板。為免浪費,他於2017年設廠將木卡板廢物利用,「搵呢幅地時問過地政,話可以做環保回收。」他查核亦確認了該幅屬於GIC(政府、機構或社區)的用地,准許用途多達30種,包括「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
他原想回收木卡板,改造成環保木煤,供日本、韓國、內地甚至本地發電廠使用,惟木煤需大量生產,思前想後最終決定生產貓砂及動物墊料的馬砂,希望每天回收30噸木卡板。由於缺乏宣傳推廣,卡板回收量少,「我哋喺食品廠、物流公司、凍倉甚至曾到學校回收,但每天最多只收到5噸至10噸,好多人都唔知有得回收,早已棄掉卡板。」
目前,佘鑫豐的回收場每日只收到3噸至4噸卡板,可生產600包至800包貓砂,巿場佔有率僅數個百分點,「每噸卡板可生產近200包、每包4.5公斤貓砂,但巿場產品眾多,我哋只係其中一個牌子。」
產量及銷量有限,令回收場運作4年以來一直虧損。早前,他擬斥資540萬元進行市場推廣,讓更多人認識木卡板回收業,並獲環保署回收基金初步批出270萬元資助,附帶條件包括要在「合理地點」作業。不過,環保署在諮詢城規會後發現,該回收場被定性為「鄉郊工場」,而非「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要求他向城規會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才能獲回收基金正式批出資助,令佘鑫豐極為不解,「無人答到我『循環再造』同『鄉郊工場』嘅分別,最大問題係無人解釋、無溝通,唔知點樣界定。」
規劃署:涉工業活動或影響環境
香港文匯報就此向規劃署查詢,署方解釋該回收場回收木材後加工製造其他物品,涉及一定工業製造活動,或對鄉郊地區造成環境影響,故不屬「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用途,但工場仍可按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規劃申請,在該處進行為期不超過3年的臨時用途或發展,包括加工製造運作,如獲批准,期滿後可再申請續期。
對規劃署的解釋,佘鑫豐更感困惑,「我們有recycle(回收),卻因有upcycle(升級再造)產品,被政府當成工業製造,我哋將廢木變成有用產品就唔係循環再造嗎?」同時,城規會批出的臨時用途准許為期僅3年,其後要續期,令他感到發展前景充滿不確定性。
他直言,香港的回收政策落後,對業界支援不足,例如內地有省市政府會統一進行廢物處理,更對回收商有補貼政策,故香港特區政府亦應擔任統籌角色,按回收量作出補貼。
環境局:回收基金將協助再交申請
對有團體指「該製造廠苦等4年,500萬元回收基金審批被拒」,環境及生態局昨日發文指,有關的指控與事實不符,因為根據紀錄,「綠盈環保」曾於2019年成功有條件獲批回收基金,惟根據規定,申請人需在項目開展前,與其他相關部門確定項目場地符合有關土地用途的法例要求,而回收基金給予「綠盈環保」兩年時間去處理土地用途的事宜。
該局強調,回收基金將協助「綠盈環保」再次遞交申請,並安排充足時間讓「綠盈環保」向規劃署及城規會處理規劃許可申請事宜,若「綠盈環保」計劃向規劃署及城規會申請作臨時鄉郊工場,環保署亦樂意就申請人的規劃許可申請提供相關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