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代兒還債後自殺 爛賭仔縮沙囚5年半

◆當日發生年老夫婦跳樓身亡的元朗好彩洋樓。 資料圖片
◆當日發生年老夫婦跳樓身亡的元朗好彩洋樓。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去年農曆年廿九,元朗一對年老夫婦跳樓身亡,法庭在聆訊期間揭發令人唏噓的賭禍悲歌。該對老夫婦為兒還賭債而賣樓,但債務未有斷尾,一家三口決定同赴黃泉,惟跳樓前老父勸退兒子,用死換回愛兒一命。涉案43歲兒子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罪。法官陳仲衡在判刑時批評被告導致父母決意自殺,求情時卻完全無提到對失去雙親的傷感,判被告入獄5年半。

  一家三口陷財困決同赴死

  任職司機的被告劉嘉維(43歲),承認2021年2月10日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父親劉紹斌(73歲)及母親許趣芳(66歲)自殺。案情指,被告近9年來沉迷賭博及揮霍無度,欠債約50萬元,又曾向前僱主借貸180萬元,父母要賣樓及借錢替他還債。

  去年1月,被告收到追債電話及訊息,同年2月8日向父母透露有自殺念頭。患心臟病及前列腺毛病的父親和患膝蓋疾病的母親,擔心日後需承受疾病和還債度日的痛苦,決定一家人「同生共死」,並達成自殺協議和討論自殺方法,包括燒炭或跳樓。最終,3人同意以跳樓方式結束生命。

  被告稱父臨跳樓勸他留下

  2月9日,3人外出飲茶,又到山頂懷緬過去,及在港島共享晚餐。在2月10日凌晨約1時回家後,3人齊到天台及通知親友將會自殺。被告協助父母站到天台邊緣,其母首先躍下,父親則在跳樓前向被告說:「我哋兩個跳落去就得㗎啦,你好好哋留返喺度。你嘅壓力會細咗好多,你好好生活活落去。」其父之後跳樓,產生巨響,被告提不起勇氣跳樓,並放棄自殺念頭。

  辯方昨日求情稱,被告當時太害怕,故沒按協定自殺,又稱被告事前和父母聚餐只為了「緬懷過去」,並非鼓勵尋死,又稱兩夫婦的保險早已終止,被告沒獲賠償。

  被告則在求情信中稱已信奉基督教及修讀神學,真誠悔改,日後不為香港治安增添麻煩,望能盡快出獄、重新做人。辯方則稱,被告失去雙親的傷痛伴隨餘生,無法彌補,刑滿後會立即到父母墓前憑弔。

  法官批求情信令人心寒

  法官陳仲衡指,本案與安樂死事件不同:3人有自殺協議,被告幫助父母爬上天台圍牆,是鼓勵自殺,又指被告一直知道父母的自殺決定,卻沒勸止,但諷刺的是父親在死前拯救了被告一命。

  陳官表示,被告父母非因健康欠佳求死,而是對債務問題感到絕望,因為精神疲憊才決心尋死,又批評被告在求情信未有提及為失去父母而感到哀傷難過,表現冷漠,令人心寒。

  陳官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及認罪,在無其他減刑理由下,每罪刑罰應為4年,但本案畢竟涉及兩條人命,不能完全同期執行。雖然求情信令人心寒,但不會視作加刑因素,故將被告的總刑期定為入獄5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