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基任候選人資審會主席


  曾國衞鄧炳強麥美娟任官守成員 3非官守成員續任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昨日宣布,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的7名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擔任主席,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出任其官守成員。他們的任期由昨日開始生效。

  根據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資審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就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條件者向資審會出具審查意見書。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條例》)第9A(2)條,資審會由(a)主席;(b)最少兩名但不超過4名的官守成員;及(c)最少1名但不超過3名的非官守成員組成。《條例》第9A(4)條進一步訂明,只有依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項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員,方有資格獲委任為資審會的主席或官守成員。

  首任資審會主席原由李家超擔任

  首任資審會主席原由時任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擔任。在李家超宣布競逐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後,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委任時任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為資審會主席,時任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則代替當時已辭職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擔任資審會官守成員。

  特區行政長官昨日已按《條例》第9A條委任陳國基出任資審會主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再獲委任,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代替現任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出任官守成員。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上述任命生效時即不再擔任資審會主席。3名非官守成員則繼續獲得委任。

  有關的委任公告已於昨日在憲報刊登,並已報中央政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