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九成劏房戶未收過水務署水費單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弦)疫下劏房戶生活艱苦,若遭業主濫收水費更是百上加斤。有團體調查發現,近90%受訪劏房戶從未收到水務署的水費單,逾60%受訪者被收取每立方米水12至17元水費,遠超水務署的收費水平,有劏房家庭單月水費更高達592元,形容「沖廁好似沖走金錢!」團體促請政府立法列明業主出租劏房單位時,必須提供認可獨立水錶,以杜絕濫收水電費。

  有團體於今年7月成功訪問了267名居於深水埗及土瓜灣的劏房居民,發現65.2%受訪者指被濫收水費,89%受訪者更從未收過水務署發出的水費單,亦沒有註冊獨立水錶。84%受訪者直接將水費交予業主或房屋中介,按私人水錶收取費用,因此被收繳昂貴水費。調查發現逾60%受訪者每立方米水被收取約12至17元,遠遠超出水務署最高收費級別、每立方米9.05元的水平,因此97%受訪者贊成水務署於去年推出的分間樓宇處所安裝獨立水錶先導計劃,容許租戶可自行申請安裝。

  若裝獨立水錶 月省三四百元

  文文與兩名SEN子女及丈夫居於面積約150呎的劏房單位,租金6,200元,僅靠從事建築業的丈夫每月約1.7萬元工資維持生計,疫下曾試過零收入,唯有向親友借錢交付租金,而家庭的水費按私人水錶每立方米16元收取,平均每個季度水費逾千元,上月更被業主指用了37立方米,需交費592元。因水費昂貴,文文感覺每次沖廁好像沖走金錢,「每個水錶用戶都可享有12立方米的免費用水,若能安裝獨立註冊水錶每月可節省三四百元,亦可準確計算水費,避免與業主爭拗。」

  嘉嘉一家四口居於月租5,200元的劏房單位,每月水費超過300元、每立方米15元,較水務署的收費貴許多,「家中每月用水範圍在水務署的第二級別,即13至42立方米水,水務署收費為每立方米4.16元,業主收費貴了約4倍。」為節省水費,嘉嘉一家人用手洗衣服,洗完衣服的水還用來拖地,以及用洗米水洗菜等。嘉嘉曾向中介要求取得獨立安裝水錶的批准,但中介以業主不在港為由回絕,至今仍未成功安裝。

  團體代表指濫收水費情況十分普遍及嚴重,呼籲政府在規管劏房租約上修例,要求業主出租單位時必須提供認可獨立水錶,才能避免租戶被濫收水費。同時,水務署應延長分間樓宇安裝獨立水錶先導計劃,並委託更多社福機構及水喉匠專業團體協助安裝,簡化申請及加快審批程序,保障劏房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