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舞台設計幫忙說故事


  ——劇場空間的《十二怒漢》

   劇場的四邊都圍上鐵網,四角的觀眾席口,斷斷續續鏤刻著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的名言︰YOU HAVE RIGHTS ANTECEDENT TO ALL EARTHLY GOVERNMENTS; RIGHTS THAT CANNOT BE REPEALED OR RESTRAINED BY HUMAN LAWS; RIGHTS DERIVED FROM THE GREAT LEGISLATOR OF THE UNIVERSE。觀眾彷彿步進了一所法院,被一股莊嚴的法律氛圍包圍。法官的獨白以畫外音的方式交代了故事背景,並指出陪審團的重大責任。這獨白既有楔子的功能,同時又像神諭一樣,表現了法律的神聖。懸在舞台上空的鐵籠徐徐降下,罩住整個舞台,觀眾席與台上的主要戲劇空間(有小部分的情節發生在籠外,包括陪審團與守衛的溝通,以及陪審團進出舞台的部分)被分割成兩個空間。法庭守衛將掛在籠上的椅子逐一取下,以機械和有力的動作排在長桌四邊,表現出法律的無私與權威,令人聯想到舊立法會大樓上,泰美斯女神的蒙眼布與利劍。

   劇場的設置在戲劇表演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功能,它不但能夠交待故事的訊息,同時亦能為表演奠定獨特的基調。同樣取材自《十二怒漢》的故事藍本,俄國大導演尼基塔·米哈爾科夫(Nikita Mikhalko)在他2007年的《12》(中譯《十二怒漢︰大審判》)裡,就將陪審團的審議場所安排在一所學校的體育館內。這個場地一方面讓角色在審議和重組案情時,能夠翻出各種稀奇古怪的道具,加強審議的劇力,另一方面亦諷刺了俄羅斯司法體制的粗陋,以及法治精神的薄弱,跟1957年亨利·芳達 (Henry Fonda)的版本,呈現出截然不同的色調。

   劇場空間的《十二怒漢》以鐵籠包裹整個審議空間,陪審團僅能通過鐵門與外界—門外的守衛溝通,但審議空間嚴格來說並非全然幽閉,導演和舞台設計在鐵籠的其中一角開了一扇窗,這扇窗削弱了審議的壓抑和侷促感,同時亦是審議空間唯一能夠透進新鮮空氣的地方,充滿了象徵意味。陪審團進場準備審議之初,唯一持反對意見的8號陪審員(朱�讔器╮^,就在這扇子前面滿懷心事地抽煙,並未像其他陪審員一樣,彼此寒暄。及後當審議形勢開始逆轉,5號陪審員(鄺錦川飾)認為被告無罪之後,亦一度站到窗前,表現出一種釋然和直面真相的意味。

   除了籠上的窗子,道具的運用亦在不動聲色間加強了演出的張力。呈現在舞台的道具其實非常有限,但每一件都發揮了功能。椅子除了能讓演員合理地做出坐立和披掛衣物等動作外,也是重組案情時,設置障礙的重要工具。櫥櫃上的瓶子和水杯似乎是審議過程中理所當然的物品,但當馮祿德拿在手上,將水往水杯裡一倒,一涮,再潑在地上,幾個簡單的動作,一個不可一世的3號陪審員便活現於觀眾面前。至於劇中始終佇立在桌上的泰美斯神像,則扮演著司法精神的象徵,成為劇首與劇尾,守衛和3號陪審員的質疑對象。可以說,舞台上的一切設置,都發揮了超乎觀眾預期的功能和意義,實在是非常難得。

   《十二怒漢》實際是一部具有相當偵探意味的戲劇,但礙於舞台限制,關鍵的案情與推理,就只能靠演員的講述和案情重組的辦法來交代。案情重組的部分,實際上是一場「戲中戲」,它在結構上雖然未必如皮蘭德婁的《六個尋找作者的劇中人》,或日奈的《女僕》兩齣戲的「戲中戲」突出,但在劇情上卻能加強演出的張力。當觀眾看到陪審員模擬行動不便的老證人時,都難免會會心微笑;而扮演疑兇的3號陪審員舉刀刺向扮演死者的陪審員時,觀眾都不禁屏息以待,那是因為那把刀尖上除了包含疑兇的憤怒,似乎還沾有3號陪審員在審議過程中,節節敗退的羞憤。就在那麼的一瞬間,馮祿德同時演活了兩個角色的心理,緊緊抓住了觀眾的神經。

   《十二怒漢》的每位陪審員都有著不同的性格和背景,這些元素互相碰撞,牽扯出角色的憤怨、嫉妒、偏見和自傲等情緒,構成了劇中的主要衝突。十三位演員自開場至劇終都緊緊把握住這些衝突,讓故事釋放出最大的能量。在一個多小時的演出裡面,可以說是毫無冷場。 ■文:唐睿 圖:劇場空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