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僱員遭無理扣薪 政府須協助討回公道

  第五波疫情最嚴峻期間,有不少政府外判商的清潔工人確診被安排居家隔離,因未能取得醫生證明書,結果遭僱主當曠工扣薪。當時《僱傭條例》修例雖未通過,但勞福局已有指引,僱主須根據《僱傭條例》及有關僱傭合約的條款,給予包括確診僱員病假。但有外判商申領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保就業計劃的巨額資助,獲得政府巨額合約,卻不遵循政府指引保障僱員權益,反而侵吞最基層、最弱勢員工的薪水,明顯不合理,更難以接受。勞工處、食環署作為專責部門,責無旁貸要介入調查,維護基層勞工的正當權益。

  此次清潔工人投訴遭扣薪的個案,均發生在今年6月《僱傭條例》修例通過前。有僱員確診新冠,但因沒有醫生紙而無法獲得有薪假期。雖然當時尚未通過《僱傭條例》修訂,但今年2月,時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曾呼籲僱主諒解需檢疫或強制隔離的僱員,並曾在立法會表明,《僱傭條例》規定,僱主須向確診的合資格僱員支付疾病津貼。勞工處亦建議僱主彈性處理感染新冠肺炎僱員的病假及疾病津貼安排,呼籲僱主即使染病的僱員未能提交醫生證明書,僱主亦應接納衞生署發出的隔離令,並參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向符合資格的僱員按時發放疾病津貼。

  今年5月,食環署亦曾呼籲外判承辦商體諒受疫情影響的僱員,建議僱主根據勞工處發出的更新文件「與2019冠狀病毒病有關僱主和僱員的責任及權利」,在僱員未能提交醫生證明書的情況下,接受僱員以衞生署發出的隔離令、於衞生署網上系統完成申報的版面截圖紀錄或自行快測陽性結果的資料,作為放取病假及領取疾病津貼的證明。

  雖然勞工處、食環署一再呼籲外判商體諒受疫情影響的僱員,接納衞生署發出的隔離令處理確診僱員的病假及疾病津貼安排,但實際情況是確診僱員被當曠工而扣薪的現象屢見不鮮,反映有外判商對政府的呼籲置若罔聞,反而利用《僱傭條例》修例未通過前的灰色地帶,扣員工薪資自肥。

  疫情下,政府推出保就業計劃,希望透過資助企業保住員工飯碗,僱主僱員共渡時艱。有被扣薪的僱員反映,一般政府與承辦商的合約中會規定清潔工作的最低出勤人數,但疫情最嚴重時期,政府已豁免了有關人數規定,即表明公司不會因為員工染疫缺勤而損失合約金;有外判公司是上市企業,其年報披露,2020年度曾獲得保就業計劃8,100萬元資助,今年7月獲得食環署批出總值約16億元的服務合約。

  相比之下,外判清潔工是弱勢一方。他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不懂如何維權;而區區數千元是他們一家大小等開飯的錢,甚至是救命錢。外判商抓住僱員怕事、擔心被解僱的心態,連他們應得的薪金都不予放過,實在情何以堪。

  部分行業僱員確診被扣薪並非個別現象,政府不能等閒視之。勞工處指出,僱主不能夠單方面以僱員有薪年假抵消病假,否則即屬違法,僱員可以向勞工處尋求協助。食環署亦表示,署方十分重視外判服務承辦商的工作表現及保障外判服務合約工人的權益,並會根據合約條款監察外判承辦商的服務表現。食環署承辦商在履行合約時,須遵守《僱傭條例》等相關法律,若因觸犯法例而被定罪,署方會考慮終止合約。根據現行的扣分制度,承辦商亦可能因此被扣分而影響或禁制其承投政府的服務合約。保障疫情下僱員的正當權益,相關部門須用好權力,鼓勵僱員主動舉報,提供必要的法律、行政支援,並從嚴處罰違規僱主,維護基層勞工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