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刀傷人搶手機 港鐵車長監25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黑暴分子在全港各區設所謂「連儂牆」,張貼煽「獨」煽暴文宣,觸發連串暴力案。一名在微信朋友圈點讚支持警察的女子,被一名時任港鐵車長的男子「起底」,並在九龍灣行人天橋「連儂牆」張貼有其個人資料的單張。女子用手機拍照時被男子用鎅刀割傷額頭及搶走手機。涉案車長早前在區域法院受審後被裁定傷人及搶劫罪成,暫委法官黃國輝昨日判刑時表示,被告用武器襲擊事主頭部,行為嚴重,及後又搶手機阻止事主與他人通話,最終判被告即時監禁25個月。
34歲男被告王正(又名劉嘉祺),被控於2019年11月6日在九龍灣港鐵站B出口外行人天橋附近,非法及惡意傷害59歲女子陳煥明,並搶劫她一部iPhone連一個電話套。
被告於今年7月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當時,法官指女事主的證供清楚直接,受傷部分和傷勢與她被襲經過脗合,整件事非常連貫,也不可能故意弄傷自己誣衊被告,故不接納被告的證供,裁定被告罪成。
案情指,陳煥明在九龍灣一間茶餐廳工作,被告為餐廳熟客,兩人於2018年認識,曾於2019年5月與另外兩人到瑞士旅遊。2019年8月,陳在微信朋友圈發表政見,同年10月發現九龍灣地鐵站外天橋牆上有她個人資料的單張,及後經過天橋目睹被告正張貼單張,遂拍下其行徑。
當時,被告持鎅刀割傷她前額,並從後推她肩膊令她跌倒伏地,又腳踢她右臀兩下才走開。其間,事主弟弟來電,她即告訴弟弟其位置,被告發現她通話後折返,用力推她右肩致她失平衡倒地。其後,被告取走她的手機連電話套後逃去。
曾同赴旅遊 因政見反目
被告在案發後7個月被捕。陳煥明在審訊時作供表示,2019年5月她曾與被告及茶餐廳其他熟客一同到瑞士旅行,並曾傳送護照等文件讓被告買機票。她在2019年8月在微信分享撐警帖文,被告開始標籤她是「藍絲」。案發當日,她見到被告手持A4紙及鎅刀,在天橋張貼涉及她個人資料的單張,在感到氣憤下拍攝被告行徑,被告發現後動手傷人。
法官昨日判刑時表示,被告用武器襲擊事主頭部,留下傷口及須縫針,行為嚴重,必須判監,並以6個月作量刑起點。就搶劫一罪,他認為被告犯案時是想阻止事主與他人通話,目的與一般劫案不同,遂以22個月作量刑起點,又決定將傷人罪其中4個月刑期與搶劫的22個月刑期分期執行。鑑於被告沒有刑事紀錄及一直工作穩定,法官酌情給予被告1個月扣刑,總刑期為即時監禁2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