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道+物業」模式 基建省錢擴容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濬文)香港山多平地少,屬丘陵地勢,無論興建公路或鐵路,工程大多開山闢地,如涉及跨海部分還需要填海造地,施工成本更高。有見及此,民建聯建議特區政府在規劃新幹道時,於可行位置上興建幹道上蓋發展項目,將上蓋項目作融資用途,而融資方式可採用多元化模式進行。

  根據民建聯提出「完善交通運輸基建倡議書」的「北部都會區」篇中指出,以2016年獲得撥款興建的中九龍幹線為例,幹線全長47公里,造價高達423.6億元,平均每公里成本90億元。特區政府為收回昂貴建造成本,或要向道路使用者收取費用,直接影響駕駛者的使用意慾。

  因此,民建聯建議參考港鐵公司的「鐵路+物業發展」模式(Railyway+Property Model),在策劃跨區幹道時加入幹道上蓋發展項目,以環迴幹道方式構建新市鎮發展帶。相信在引入該新模式發展後,不但可減輕政府興建幹道的高昂成本外,更直接增加本港的發展用地,有助紓緩土地不足問題。

  具體而言,民建聯建議特區政府可考慮在規劃新幹道時,於可行位置上興建幹道上蓋發展項目。有關規模可參考現行屯門市廣場項目,或採取「幹道+物業發展」模式(Route + Property Model),於幹道規劃興建時,同時將上蓋項目作出融資,而融資方式可採多元模式,例如向公眾發行債券,公開競投建設發展等。特區政府應在融資前,先給社會有充分的諮詢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