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業界倡制訂工程安全統一標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調查事故的工作小組委員司徒家成昨日指出,今次演唱會的舞台工程「判上判」給多家承辦商,不同公司負責購買器材、設計及安裝工序,但彼此可能缺乏溝通。他認為這類有多個承辦商合作的工程,應有專人監督協調。有舞台製作業內人士對香港文匯報表示,是次意外揭露多項失誤,要避免缺乏能力和經驗的技工參與工程,建議特區政府設立發牌制度,相關人員接受培訓及考牌才能參與,且應制訂舞台工程安全的統一標準,由負責場地管理的康文署合資格人員監督。

  司徒家成表示,演唱會的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將工程外判給不同承辦商,惟各承辦商或存在溝通等問題,惟現時難判斷總承辦商是否需要負最大責任,有關材料及安裝合約等文件現由警方保管以進行調查。

  他認為,這類有多個承辦商合作的工程,需要有專人監督,另外可透過預演舞台裝置,檢視是否存在問題。

  有業內人士向香港文匯報表示,由於疫情期間舞台表演停頓,業界約有三分之一人手已流失,而現時恢復不少舞台表演,出現人手不足問題,若承辦商聘用的新手工作人員缺乏相關能力和經驗,便會出現多項失誤問題。

  籲舞台工作人員需培訓考牌

  他認為要確保工作人員具備相關能力,應設發牌制度,工作人員要有資歷認可,「搞燈光嘅要識燈光,搞音響嘅要識音響。」有關人員需要經過培訓考牌,才能確保質素。至於本身具經驗的資深人員,則可豁免發牌,「特區政府要將香港發展為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更應該有發牌制度,亦可透過發牌知道本地有幾多從事舞台工作嘅人手同資歷。」

  今次屏幕墜地事故,令人關注工程師責任問題。該名業內人士認為,就算有認可工程師簽發安全證明,租借場地的康文署也應有具相關資格的人員監督舞台安全,同時要有條例規範和統一舞台工程的標準,不同外判商和康文署可根據有關標準,確保工程符合安全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