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如屬人為疏忽 涉事者或被索償
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意外發生至今一個多月,受重傷的舞蹈員李啟言仍然危殆,正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維生指數穩定,他往後的康復路漫長,涉及醫療費高昂,相關保險賠償也可能是天文數字。有保險業人士指出,無論事故是否涉及人為因素,傷者也能獲得第三者保險賠償,但這筆賠償費由誰「埋單」呢?則需視乎當中的人為成分,若確定有人為疏忽,涉事人員可能會被保險公司追索。
倘純屬意外 保險公司賠晒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康文署規定演唱會等大型活動的主辦方必須購買第三者人身傷亡保險,範圍包括台下觀眾及台上工作人員等全場人員,最少投保1,000萬元,他續指若活動中有人發生意外,無論是觀眾還是職員,保險公司都會實報實銷作出賠償,「就醫需要的醫療費、產生的後遺症所需的醫藥費及醫療照顧費等,都會賠給傷者。」
若事故查明純屬意外、無人為成分,則由保險公司埋單,「如果涉及的人員盡了責任做了所有應該做的事情,仍發生意外,是沒有人需要負責任,保險公司賠晒。」
不過,若查明事故涉及人為成分,羅少雄表示,保險公司會墊支相關賠償予傷者,然後向造成人為疏忽的人員追究,討回相關費用。他又表示,不少專業人士都有購買專業責任保險,「有買的話,人為疏忽造成的賠償就可以由保險公司畀,沒有買的話就要自己出錢賠。」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