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裝獨立水錶 用家讚減糾紛 月繳逾80元變季繳逾80元 發展局料有更多主動申請

◆水務署與估價署進行聯合行動,加強宣傳租務管制條例及水務設施修訂條例。 發展局網站圖片
◆水務署與估價署進行聯合行動,加強宣傳租務管制條例及水務設施修訂條例。 發展局網站圖片

◆分間單位業主鍾先生歡迎水務署推出安裝獨立水錶的先導計劃。發展局網站圖片
◆分間單位業主鍾先生歡迎水務署推出安裝獨立水錶的先導計劃。發展局網站圖片

◆劏房租戶嚴小姐表示,自安裝了水務署提供的獨立水錶後,水費支出減少。發展局網站圖片
◆劏房租戶嚴小姐表示,自安裝了水務署提供的獨立水錶後,水費支出減少。發展局網站圖片

  香港《水務設施規例》去年經修訂,以防止分間單位(俗稱劏房)業主向其租戶濫收水費。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發表網誌指出,水務署除聯同其他部門採取聯合行動,加強打擊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的不法行為外,亦推出一項為劏房安裝獨立水錶的先導計劃,以免業主向劏房租戶收回水費時發生爭議或誤墮法網。截至今年7月中,已有12個先導計劃的申請個案成功獲批,有租戶的水費支出由從前一個月逾80元減至現時一季才逾80元。甯漢豪預計未來更多業主及租客了解計劃的詳情後會主動提出申請,水務署會因應先導計劃的執行情況,按需要調整計劃細節。◆香港文匯報記者 費小燁

  早前一名業主向其劏房租戶濫收水費,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000元,是首宗因向劏房租戶濫收水費而被定罪的個案。根據《水務設施規例》第四十七條,如水務署的註冊用戶(通常為業主)向其處所的佔用人(通常為租戶)收取多於繳交給水務署的水費,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

  甯漢豪指出,除按相關法例對涉嫌觸犯濫收水費的人士採取行動外,水務署於2021年6月推出先導計劃及簡化申請安裝獨立水錶的程序,為合適的劏房租戶安裝水務署獨立水錶。計劃適用於配有獨立供水系統的劏房,其系統只需經過簡單改動,便符合安裝水務署水錶的要求。

  在先導計劃下,業主可以為劏房申請安裝獨立水錶,劏房租戶亦可直接向水務署提出要求,以便水務署主動聯絡業主跟進,並按其需要提供技術支援,務求盡快為租戶安裝獨立水錶。若業主拒絕按租戶意願提出申請,水務署會密切留意有關單位收取水費的情況,遇懷疑個案會跟進調查。註冊用戶完成安裝水務署水錶後,個別水錶將有獨立水費單,清晰列明用水度數和費用。為協助劏房安裝獨立水錶,水務署已協調關注劏房問題的社會服務機構和水喉業協會,合辦義工服務計劃,就先導計劃提供技術意見,以及為申請先導計劃而獲批的分間單位免費安裝獨立水錶。

  業主租戶:先導計劃達雙贏

  居於深水埗的劏房租戶嚴小姐表示,自安裝了水務署提供的獨立水錶後,水費支出由從前一個月逾80元減至現時一季才逾80元,其鄰居現時甚至不用繳交水費。甯漢豪指出,劏房安裝獨立水錶後,除了可避免業主和租客可能因水費分攤方法而產生的糾紛外,相關用戶亦與一般住宅用戶一樣,可享有12立方米的免費用水津貼(約50元),因此先導計劃是一個能達至雙贏的方案。

  分間單位業主鍾先生表示,害怕誤墮法網之餘亦無意多收租客水費,自水務署為其租客安裝獨立水錶後,節省了抄錶和計算水費的時間。他補充,由遞交申請至成功獲批只需約10個工作天,過程相當暢順。

  甯漢豪表示,發展局、房屋局、差餉物業估價署及水務署已制定聯合行動方案,加強打擊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的不法行為,「水務署與估價署會進行聯合行動,共同處理投訴個案及進行主動巡查,增加搜證的協同效應,同時加強行使法定權力向業主索取其繳付/收取水電費的相關資料。」水務署與估價署亦會透過電視、電台、部門網頁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加強宣傳租務管制條例及水務設施修訂條例。甯漢豪相信透過以上強化措施,並在各相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的協作下,可有效提升執法力度,為劏房租戶提供保障。